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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博眼球!昆明一男子带人直播互撕约架!民警:让我来

  随着各视频平台的发展,现在网红也越来越多了,这些网红一般都会在平台上进行直播,吸引大量的粉丝流量。网红为了博眼球,可以说是各出奇招,五花八门。近日,昆明一男子为博眼球,带人直播互撕约架。被拘。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 :近日,昆明市嵩明县公安局接到“春城好网民”举报,有人在某短视频App上直播“约架”影响恶劣,希望警方介入调查。公安机关接到网民举报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落地查实工作。

  经民警现场调查发现,朱某荣(男,22岁,昆明市官渡区人)为吸引更多粉丝关注,在某短视频App上直播期间,通过PK的方式与另一名主播张某林(男,22岁,红河州泸西县人)进行连线。

  直播过程中,朱某荣扮演凶狠的“老大”,带领朱某峨(男,20岁,昭通市巧家县人)、李某廷(男,21岁,红河州金平县人)、和某超(男,20岁,怒江州兰坪县人)、叶某涛(男,24岁,昭通市巧家县人)、朱某(男,24岁,昭通市巧家县人)5人在直播间,与张某林一方人员相互谩骂、叫嚣,并表示正在寻找张某林,要与对方打架。

  张某林一方人员则待在一酒店内,在直播间与朱某荣等人相互谩骂,未按照双方事先设定的情节出现。

  直播过程累计上万人观看,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民警随即要求朱某荣通过直播澄清事实,并将朱某荣、朱某峨、李某廷、和某超、叶某涛、朱某6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目前,朱某荣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朱某峨、李某廷、和某超、叶某涛、朱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

  案例1

  29日报道,广西玉林一名男子为了“涨粉”获得名气用特效制作弹指炸收费站虚假视频并发在社交平台上,该视频杨某很快引起玉林警方注意,随后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案例2

  近日,一位似乎来自偏远地区的女网红在直播中声称,自己村子里的一位表妹马上就要结婚了。这原本是一件好事,但随后大家发现这位所谓的表妹只是一个年仅13岁的小女孩,一时间这位女网红被广大正义感爆棚的网友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围攻指责。女网红声称她们那种地方“订娃娃亲”非常常见,娃娃亲,顾名思义大概就是孩子从一生下来,父母便早已帮他们私定了终身,这席话的言外之意似乎是在说这种低龄结婚的状况在她们那边似乎非常普遍。

  随后,女网红携镜头径直走到了“新娘”面前。画面中,这位13岁的小女孩看上去十分可爱,或许是第一次经历直播,她稚嫩的面庞上呈现着些许胆怯的神态,这一看就是一个各方面都处于发育期的小娃娃啊!

  而有意思的是,这位网红居然还声称过会儿自己去拿化妆品为这个“小新娘”进行化妆,那满脸得意的神情看上去似乎对自己的化妆技术充满了信心。有一说一,我国规定女孩子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周岁,而这位女网红的表妹仅仅13岁,并且我国法律还有着明文规定,如果有谁跟未满14周岁的女孩子发生关系,那么一律会按强奸罪进行处理。

  换言之,这个地方所谓的娃娃亲完全是犯罪行为,而这位女主播既然能堂而皇之地将这件事情曝出,就一定意味着在那个地方这种事情大概率十分普遍,这是多么细思极恐的恐怖事件呢?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位女网红内心深处是知道这样做不合理也不合法,但她仍然“大大方方”地以直播的方式让众人知晓,相信大家也完全能够想到,她就是在利用这种方式试图博取大众眼球。

  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但不是法外场所。网民可以在网上宣传自己的个性,发泄自己的情绪,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是,他们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守法律道德底线!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1.18 16: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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