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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出租房跳楼 房东索要房屋贬值费

7次阅读 胜诉 2020.04.18 00:00:00

  
  老人从承租的12层楼房坠亡,致使房屋变“凶宅”,房东将老人家属告上法庭,索要房屋“贬值损失”12万元。法制晚报记者中午获悉,通州法院己受理此案。
  
  法晚记者获悉,2015年5月,张某将其在通州区某小区的房子租给李某,租金每月3600元,租期一年。李某承租该房后,交由父亲老李居住。
  
  2015年9月,老李从该房屋窗台坠楼身亡。
  
  房东张某说,2016年春节后,他将房屋出租信息挂至链家地产经纪公司网站对外出租,但至今未租出去。
  
  张某说,李某承租房屋后,擅自将房屋转借其精神异常的父亲老李居住,老李翻越1.5高的窗台跳楼自杀。此后的求租者均因该房是“凶宅”,不愿承租。
  
  张某认为,李某对其父负有监管职责,对老李在涉案房屋内跳楼自杀有过错,应对该房屋的贬值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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