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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2男子出借银行卡涉嫌电信诈骗,民警远赴千里将其抓获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电信诈骗很可怕,钱赚到了,人进去了,又有什么用呢。那么,把银行卡租借给别人怎么判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经过细致研判、精准出击,成功抓获2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  6月19日,大通湖分局沙堡洲水陆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网上被诈骗了22万余元。接警后,沙堡洲水陆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侦查。经分局指挥中心深入分析研判,民警快速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  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6月20日,在锁定犯罪嫌疑人的大致活动范围后,沙堡洲水陆派出所联合北洲子派出所民警兵分两路,连夜驱车远赴江苏南京、陕西西安,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经摸排蹲守,最终于当日20时、23时许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文某军、潘某民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文某军、潘某民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为获取高额报酬,文某军、潘某民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转移违法犯罪资金。  6月22日,犯罪嫌疑人文某军、潘某民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  近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查处一起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行政拘留1人。  6月14日,天涯分局三亚湾派出所在工作中获悉一条“断卡”线索,经分析研判,民警王美楠发现男子许某龙存在涉诈嫌疑。在天涯分局合成作战中心的协助下,6月18日,民警依法将许某龙传唤到三亚湾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2022年6月12日20时许,许某龙在万宁市和乐镇朋友吴某章家中喝酒,期间吴某章向许某龙借银行卡,许某龙便将自己名下的一张华夏银行卡借给吴某章使用,后该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流水191550元。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许某龙(男,33岁)如实陈述其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目前,天涯分局依法对许某龙处以行政拘留15日。  把银行卡租借给别人怎么判  租银行卡给别人怎么判刑,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1、租银行卡给别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如果对方把租的银行卡用于其它犯罪活动,出租人会成为共犯,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如下:  1、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4、伪造信用卡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的。  银行卡借人使用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一到六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此时一般是因为涉嫌犯了信用卡诈骗罪而被量刑。对于银行卡借用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借用行为人则一般会受到被责令支付罚款的处罚。   综上所述,银行卡借人使用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一到六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小编呼吁大家,不要轻易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不然可能会触碰到法律红线。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28
  随着天气越来越热,空调也成为热销品。没想到的是,有人打起了盗窃空调的主意。近期,长沙一因男子盗窃空调被依法刑拘。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这回真的凉凉了,从头到尾都让你凉个透。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民警,通过视频侦查、踩点布控。快速破获一起盗窃空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喂,派出所吗?我们的空调被偷了!”6月24日,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白沙洲派出所接到奥莱小镇路口一岗亭工作人员报警称,岗亭内空调被盗。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周尚立即带领辅警赶往现场处置。  了解情况后,值班民警立即将情况汇报给副所长赵吉海,赵吉海随即组织专人开展走访调查、现场勘察等工作。由于案发地点没有监控,也没有目击人员,难以排查到有价值的线索。办案民警经过研判分析,认为嫌疑人极有可能再次作案,便安排几组人员在案发周边踩点布控,并扩大视频排查范围。  6月25日晚上,办案民警发现一名嫌疑人出现在辖区白沙洲街道。“今晚全部小组成员上街布控,他可能会继续作案!”赵吉海当机立断,迅速制定抓捕方案,组织好办案警力,在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点蹲点守候。  6月26日凌晨5时许,经过长达10个小时的蹲守,民警成功将正在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艾某(男,40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抓获,并缴获盗窃赃物。  经审讯,艾某对其6月19日以来,在岳麓区和望城区等地先后盗窃5次空调内外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艾某在利益的驱使下,想把空调偷下来转手售卖,没想到终究落入法网。  目前,被盗空调已追回,犯罪嫌疑人艾某因涉嫌盗窃被望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深挖侦办过程中。  案例  近日,佛山110接到市民陈先生(化名)报警,称其放置在南海大沥一厂房内的三台空调内外机被盗。接报后,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大沥派出所民警立即到场侦查。  “因为厂房正在装修,所以我暂时将三台空调放在角落。”  据陈先生回忆,其查看厂房装修进度时,发现其中一台空调“不翼而飞”,于是询问装修工人空调的去向,但他们均表示不知情。两天后,他再次来到厂房,发现其余两台空调也不见了踪影,随即报警求助。  经过细致研判,民警很快锁定了盗窃嫌疑人韦某,并在其家中将其抓获,当场起获3台被盗的空调内外机。  经审讯,嫌疑人韦某,对盗窃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韦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偷空调怎么判刑  要看盗窃方式和金额大小,一台普通空调价值不大,看物价鉴定。要看盗窃方式和金额大小,一台普通空调价值不大,看物价鉴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   综上所述,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28
  经济裁员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在破产重组、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等情况下,确需裁员的,可以依法裁员。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裁员应当符合法定条件  2021年7月,孙加入了一家低压设备公司,从事财务会计工作。2022年春节过后,公司人事部经理告诉孙,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困难。根据最后的淘汰制度,每个部门至少应减少一名员工,希望他能主动申请辞职。在与公司协商失败并仲裁后,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并在诉讼期间支付拖欠的工资。  法院认为,用人单位以最终淘汰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但未能证明评估结果。此外,在诉讼过程中,公司仍在发布相关岗位的招聘信息,双方的劳动合同可以恢复。最后,法院裁定原被告恢复劳动关系,被告支付孙至判决生效之日拖欠的工资。  实际上,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员应当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创新或者经营模式调整,劳动合同变更后仍需裁员的;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必须证明符合上述法律条件之一的,方可实施人员裁减。本案中,用人单位辩称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如最终淘汰,缺乏事实依据,本质上是非法终止劳动合同。  2裁员应遵循规定的程序  自2022年初以来,王的塑料公司已经关闭,所有的员工都在家里工作。当年7月,公司通过微信工作组发布通知,主要内容为:由于生产经营压力较大,公司决定实施经济裁员,与王等32名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相关人员自通知之日起15日内办理相关手续。王认为公司裁员存在程序缺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两倍赔偿金。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支持了王的请求。  裁员作为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毕竟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有关,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经济裁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的经济裁员应当经过以下程序:  第一步是时间和人数的要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企业裁员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情况的信息。裁员程序只有在裁员人数达到20人以上或者裁员人数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时才能启动。人数少于此的,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二步,提出裁员计划,包括裁员名单、裁员时间和实施步骤,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集体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  第三步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裁员计划和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听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意见。  第四步,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计划,与被裁减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  本案中,塑料公司在裁员过程中未按照说明、听取意见、上报审批等法定程序办理,因此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事实成立。  3特殊职工优先留用  小袁是家里唯一的工人,他的工资和收入主要用于赡养老人和抚养孩子。2021年8月,他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2023年1月,为了扭转亏损局面,公司决定裁减包括小袁在内的三分之一员工。虽然小袁一再声明留下来的理由,但最终还是被单位裁减了。对此,小袁想知道,在事先不听取员工意见或向有关部门申报方案的情况下,公司严格裁员是否合法。  公司裁员决定因违法行为无效,被裁员有权拒绝接受或要求双倍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裁员时,应当优先考虑下列人员:与本单位签订长期固定劳动合同的人员;与本单位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需要赡养的老年人或者未成年人,裁员时优先考虑。用人单位裁员后6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被裁员人员。因经济裁员被用人单位裁员的职工,在6个月内被原单位重新录用的,应当连续计算裁员前后的工作年限。  本案中,小袁与公司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家中有需要赡养的父母和未成年子女,明显属于优先保留。公司严格裁员的做法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对此,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要求双倍赔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六类员工不得裁减  由于生产经营困难,棉麻公司经职工大会讨论决定裁员,自2022年7月起终止与周等职工的劳动关系。仲裁后,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两倍赔偿金,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法院认为,根据卫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可以认定被告生产线存在职业病危害。公司未组织离职前职业健康检查,即以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因此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两倍赔偿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诉讼请求。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裁员时,“老、弱、病、残”职工不得裁员,具体包括:  (一)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  (二)在本单位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  (四)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本规定,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不得按照经济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裁员不能“随意”裁员,而应遵循民主议定、履行通知义务、充分听取意见等相应程序。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如果罔顾法律,承受的不仅仅是道德上的谴责,还要面临法律的制裁。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28
  近期,某上市公司被举报超长加班被罚2.9万,62名员工58人,一个月加班超36小时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这是以命换钱的节奏啊。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查查APP显示,近日,上市公司宇信科技因违反劳动法被罚2.9万元。  违法事实显示,2023年4月4日,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匿名举报,反映该单位涉嫌存在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为。后经调查,该单位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周期为一个自然月,现有员工62名,该单位2023年1月至4月期间安排陈某、豆某等58名劳动者月加班小时超过36小时,情况属实,且该单位对此事予以认可,该行为侵害了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       案例  未获得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行政许可,却非法延长106名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宁波一家企业虽支付了加班费,仍被处罚10600元——日前,宁波鄞州区姜山镇办结一起人力社保领域案件。  3月,姜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区人社部门的案件移交函,反映某包装公司去年11月在该镇某工业园区违法延长106名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据调查,为赶制订单,该公司2022年11月非法延长工作时间,当月106名劳动者人均上班250小时左右,均被违法延长70小时以上,且单位未获得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行政许可,其行为违反《劳动法》第四十三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的规定,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企业处以罚款10600元。  法律知识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综上所述,小编在此提醒大家,不要有侥幸心理,一旦构成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28
  为博人眼球赚取流量,有些人不惜铤而走险编造虚假信息在互联网上。我们都知道制造谣言情节严重的话,是需要付出法律代价的。近期,重庆网警查处一起网络造谣案件 ,多人闹市持械打斗。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期,重庆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民胡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传一段多人在巷子里持械打斗的视频,并配文称:“南坪又打架了!太凶了!”,该视频迅速引发网民关注。  但仔细观看视频可以发现,画面正中有一根架设摄像机的拍摄摇臂缓缓伸出。有部分网民在评论中质疑称:“拍电影吗?”“这年头怎么还有打群架的?”“你拍的?”,还有网民提醒称:“乱发要遭的”。  但视频发布者胡某某仍在评论区针对网民的质疑进行了否认,并称视频是“朋友拍的”“(这年头打群架)正常”等,进一步误导网民。  经属地警方核实, 该视频内容系5月29日晚某影视公司在重庆市南岸区一菜市场的网剧拍摄现场,随即将视频发布者胡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胡某某供述称,为吸引关注,捏造了上述虚假信息,并在自己的短视频账号上发布。  胡某某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误导公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胡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  6月19日上午,一则“绵阳大学生涉嫌卖淫800多次,赚120余万元,警方成功抓获”的配图文章出现在某网络平台之上,引发网友关注。绵阳市公安机关迅速对该文章的真实性开展核查,证实为虚假信息。绵阳市公安局随即指定涪城区公安分局对此展开调查,严厉打击网络谣言。  涪城区公安分局通过工作发现,居住在成都市新都区的男子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23时许,办案民警赶赴新都区,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唐某抓获归案。  经公安机关审查,唐某(32岁,四川金堂县人)为赚取网络流量获得非法利益,于6月19日7时许利用互联网搜索“卖淫嫖娼”等关键词,并将搜索到的文章标题利用某软件自动生成一篇虚假文章。随后,唐某将数张外地图片拼凑在虚假文章之中,通过某网络平台进行了发布,引发大量网友围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法律链接  1.民事责任。如果因散布谣言而侵犯了公民个人名誉权的,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侵权者将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小编在此提醒大家,我们应该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制谣。切勿以身试法,莫伸手,伸手必抓!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28
  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一男子吸毒致幻杀害路人,已被执行死刑!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毒品的可怕是无法想象的。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魏颖故意杀人案”是一起吸毒引发严重暴力犯罪的典型案件。被告魏颖吸毒致幻杀害无辜群众,造成三人死亡,罪行极其严重。  被告魏颖,男,汉族,1987年5月1日出生,失业。2020年6月4日7时许,被告魏颖与他人一起吸毒后产生幻觉,将尖刀带到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湘江北路河畔。魏颖认为,在这次活动中的受害者刘某(男,19岁)对自己的生命构成威胁,于是用刀刺伤了刘某的颈部、胸部等几把刀,导致刘某死亡;之后,他用刀砍向正在附近跑步的受害者吴某(男,49岁),吴某避开;他认为受害者徐某(女,20岁)是“女杀手”,并用刀刺伤徐某的背部,造成轻微伤害。被害人肖某(男,52岁)看到喝酒,魏颖用刀刺伤肖某的背部,造成严重伤害。  本案由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审。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死刑复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魏颖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魏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吸毒,产生幻觉后,在公共场所持刀刺伤无辜群众,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依法处罚。因此,被告人魏颖被判处死刑,并被依法批准,剥夺终身政治权利。罪犯魏颖于2023年6月21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根据最高法律,毒品具有中枢神经系统兴奋、抑制或致幻作用,会导致吸毒者狂躁、抑郁,甚至有被害妄想和幻听症状,进而导致自残或暴力犯罪。近年来,吸毒引发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恶性案件屡见不鲜,严重危害社会保障和公共安全。   综上所述,上述案件充分反映了毒品对个人和社会的严重危害,尤其值得吸毒者深刻警惕。小编提醒大家不要身试毒。珍爱生命,从拒绝毒品开始!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28
  日前,东营一男子因家庭纠纷,驾车反复碾压妻子致死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这样的男人太可怕了。那么,出车祸压死人赔偿多少钱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6月26日,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发布通告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艺馨路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刑事案件。据通告披露,犯罪嫌疑人王某行(男,37岁)因家庭纠纷,驾车将其妻子张某(女,38岁)冲撞碾压致死。当场事发后,王某行被迅速控制,随后被刑事拘留。  据初步调查,事发地点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艺馨路,这是一个平日里人流较多的地区。目击者描述说,当时一辆汽车突然发生冲撞,引起了一片混乱,不少路人都纷纷避让,并报警寻求帮助。警方迅速到达现场,并将犯罪嫌疑人王某行当场控制住,保证了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根据警方的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行与妻子张某之间存在家庭纠纷。据了解,这一起凶杀案并非突发事件,而是一系列矛盾和争议的恶果。目前,警方已经采取措施刑事拘留王某行,并正在进一步深入侦办该案。  案例  8月2日11时53分,唐山市公安局古冶分局指挥中心接报警,在辖区某游泳馆门前,一男子驾车将一女子撞伤倒地。我局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处置。  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矛盾将女友王某某驾车撞倒碾压后逃离现场,王某某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下午3时许,市、区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出车祸压死人赔偿多少钱  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6、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28
  前段时间,南京一高校领导被举报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近期该事件的最新后续来了。出轨他人妻子的高校领导被免职。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这么正大光明的偷情,全球的人都知道了。那么,国家公职人员出轨怎么处理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6月27日晚,记者向南京市有关部门了解获悉,已免去杨种学南京晓庄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南京晓庄学院杨某某被实名举报,市纪委监委已开展调查核实  6月26日,南京晓庄学院杨某某被实名举报的信息在网络传播。记者采访了南京晓庄学院有关部门,得到回复“学校已经看到相关视频,对此高度重视,已按程序报告处理”。据了解,南京市纪委监委已开展调查核实。  南京一高校领导被举报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学校回应:正调查  26日,有人在短视频平台举报称,江苏南京一高校领导与他人妻子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关注。  举报称,南京晓庄学院党委副书记杨种学与他人妻子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相关视频显示,电梯内,一白衣眼镜男子与黑衣长发女子抱在一起,男子不停抚摸女子头发,随后,二人走出电梯。  记者在南京晓庄学院官网查询发现,杨种学为该校党委副书记。官网上,多张其相关的照片,与举报视频里的白衣眼镜男子相似。  对此,记者联系上南京晓庄学院。学校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学校已注意到此事,已经开展调查,包括市里也对此正进行调查,正对杨种学本人进行谈话当中。对于调查结果,稍后,学校将发布声明。  案例  根据6月10日网上反映宁强县委常委、高寨子街道党工委书记付某有关生活作风问题,市纪委监委立即组织核查。经上级研究,对付某予以免职处理。当日付某被免去宁强县委常委、委员职务。经宁强县委研究,当晚免去付某高寨子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目前市纪委监委对付某立案调查。  国家公职人员出轨怎么处理  1.公职人员实施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的行为,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应当受到警告、记过又或者是记大过的处分。  2.如果公职人员出轨的情节十分恶劣的,可能还会给予降级又或者是撤职处分。  3.情节达到严重的程度,会面临开除处分的处罚。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实施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的行为,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应当受到警告、记过又或者是记大过的处分。家庭和婚姻关系的稳定是建立在相互信任和理解的基础上的。出轨是婚姻的导火索。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28
  近期,一印度男子误会妹妹月经是偷情证据将其虐死。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还好没有生活在印度,小女孩死得太惨了。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5月10日,印度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谋杀案——一名12岁女孩第一次来月经,被30岁的哥哥误认为衣服上的血迹是偷情的证据,而将女孩虐待致死。据印度时报报道,女孩与哥哥和嫂子住在一起,被问起血迹时,女孩因缺乏对月经的了解而无法回答,哥哥误解了情况,以为女孩有不当性行为,开始虐待女孩,甚至用钳子烧伤受害者的嘴、背部和多个身体部位,造成严重烧伤。在连续三天遭受无情的拳打脚踢后,女孩送医不治。案件引发各方愤怒和谴责,目前肇事者以谋杀罪名被立案拘留。该案凸显了提高所有人对月经的认识、创造非污名化环境的重要性。在印度,月经的讨论仍是“禁忌”,婚前性行为也被视为一种社会犯罪。虽然对这两个话题有很多争论,但都未能消除普遍存在的耻辱感。联合国调查显示,71%的印度少女直到第一次月经才意识到月经的存在,近五分之一的印度女孩因此提前结束学业。  案例  马某(另案处理)与王某乙婚后生育一子马某某,后王某乙外出下落不明。  2017年10月起,王某甲在与郑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马某以夫妻名义在马某家中共同生活,并提出让马某的父亲抚养马某某,马某未同意。  为发泄不满,王某甲长期对马某某辱骂、殴打、饿饭,并强迫其从事超体力劳动,致马某某身体多处受伤,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摧残。  2020年6月26日5时20分至27日6时29分,王某甲先后采取用棍棒击打身体、掌掴头面部、用绳索捆绑双腿后头朝下悬挂梁柱、抡起重摔、掐脖颈上下摔打等方式,连续对马某某实施暴力殴打行为,致马某某(殁年6岁)因头部遭钝性暴力作用致颅脑损伤而死亡,体表挫伤属于轻伤一级。  【裁判结果】人民法院认为:王某甲长期虐待幼童马某某,2020年6月26日晨至27日晨对马某某连续实施暴力的程度已超出虐待的范畴,故对该行为单独定性为故意伤害罪。王某甲行为依法构成故意伤害罪、重婚罪、虐待罪,应予数罪并罚。王某甲以特别残忍的手段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致一名幼童死亡,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王某甲死刑。  这是一起典型的暴力伤害未成人权益的犯罪案件。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应当特殊、优先保护。安徽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对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道德底线的犯罪,始终坚持依法严惩,对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的极少数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决不手软。本案对王某甲依法判处死刑,彰显了人民法院作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坚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鲜明立场。   综上所述,生命只有一次,遇到矛盾应该好好解决,切勿用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28
  昨日,网曝称在重庆某医院盒饭中吃出一块疑似老鼠头的异物,警方介入调查。6月27日官方通报来了:重庆一医院食堂异物确为鼠头。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太恶心了,下次吃外面先得把食物都搅拌看看,确定没有异物在开动。那么,在饭堂吃出异物怎么赔偿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6月27日,秀山县市场监管局发布《就网传“在盒饭中发现疑似老鼠头”初步调查结果的说明》:  重庆秀山县市场监管局通报,6月27日,网传“在秀山县中医院食堂盒饭中疑似吃出老鼠头”。接到舆情通报后,该局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查封了实物,并展开调查核实工作。经认定,该异物为老鼠头。如何进入盒饭等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案例  6月17日,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6·1”食品安全事件调查结果公布,针对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6·1”食品安全事件,江西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联合调查组经勘查现场,调取监控视频发现,6月1日,学生在食堂吃出疑似为“鼠头”的异物,被涉事食堂工作人员事发当日丢弃。通过查看食堂后厨视频,查阅采购清单,询问涉事食堂负责人、后厨相关当事人、当事学生和现场围观学生等,判定异物不是鸭脖。根据国内权威动物专家对提取的当事学生所拍现场照片和视频进行专业辨识,判定异物为老鼠类啮齿动物的头部。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未认真调查取证,发布“异物为鸭脖”结论是错误的。  经认定,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此次事件负主体责任,涉事企业负直接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监管责任。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吊销涉事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涉事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顶格处罚。下一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等相关责任单位、涉事企业和责任人,并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抓好源头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饭堂吃出异物怎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综上所述,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食品安全和卫生是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在医院食堂这样的场所更应该倍加重视,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加强日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食客的健康和安全。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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