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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眼睛!39岁大叔男扮女装站街“接客”“出摊”当晚就被抓了

  近期,一39岁大叔男扮女装站街“接客”,“出摊”当晚就被抓了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真是无奇不有啊,天下的人才真多啊。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7月22日凌晨,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抓获一名涉黄人员,令办案民警大跌眼镜的是这位有着一头齐肩秀发,身着白色连衣裙的“失足妇女”竟然是一名男子!

  当天凌晨1时,阳江市公安局在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时,在中山公园附近巷口抓获涉嫌招嫖卖淫的违法人员林某成。

  经查,违法人员林某成来自广西,今年39岁。当晚在市区中山公园附近站街招嫖,并在附近出租屋内进行卖淫行为3次。

  经深挖,林某成在外地也曾从事过该“行业”。来到阳江后,林某成为了赚快钱,于是购置了假发、裙子等装扮成女性“重操旧业”站街揽客。“没想阳江清查打击力度那么大,‘出摊’当晚就被逮个正着。”林某成后悔不已。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违法人员林某成予以行政拘留十二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案例1

  7月7日晚,乐东警方在对辖区旅馆、KTV、足疗店等场所突击检查中,发现辖区某旅馆存在涉嫌卖淫嫖娼违法行为。乐东警方立即开展研判抓捕,当场抓获涉嫌卖淫嫖娼人员17人。

  经查,17人均存在卖淫嫖娼违法事实,目前,已对该17人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2

  2023年1月11日晚,龙南镇派出所民警在某沐足店开展日常检查工作时,发现店内有卖淫嫖娼现象,并在该沐足店当场抓获卖淫人员苏某敏等人与容留他人卖淫的沐足店老板赖某兴。

  目前,苏某敏等6人均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卖淫是违法行为,我们应该抵制到底。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27 1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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