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一女子2年被家暴16次,女子希望判丈夫死刑。 律师评论施暴者已涉嫌故意杀人。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女子太傻怎么能忍这么久,有腿不会跑吗?那么,家暴被拘留吗?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7月5日,四川成都2年被家暴16次受害人。谢女士称,她希望施暴者能够判处死刑,因为对方给自己造成了终身伤害,一辈子都没有办法再正常生活,希望能够严惩凶手。
某律师认为施暴者已经涉嫌故意杀人,无论最终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还是说故意杀人未遂,都建议重判施暴者。谢女士与贺某某相识3年、结婚2年,怀孕后其被贺某某家暴多达16次。
据多家媒体报道,谢女士曾遭遇扇巴掌、用手机扇脸、拖拽到小区树林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使谢女士肋骨骨折、十二指肠被污染、小肠梗阻肾、胰、肺等内脏受到不同程度损伤。
案例1
近日,八宝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警情指令:“在祁连县八宝镇冰沟小区有人家暴,请处警”。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查,系夫妻之间因感情纠纷发生争执,丈夫更某某对其妻子郭某某进行了殴打,致使受害人郭某某口腔、颌面部、手臂、腿部等身体部位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依法给予更某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罚款。
案例2
10月20日,云南省曲靖市文华派出所对屡劝不改,连续开具2次家庭暴力告诫书的王某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据了解,王某和黄女士夫妻二人感情长期不和,而且王某容易冲动,常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对黄女士拳脚相向。当天,因给孩子补办出生证的事双方意见不一致,王某再次动手打了黄女士,黄女士随即报了警。王某这是第三次对妻子实施家暴了,民警最终给予王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家暴被拘留
法律分析: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对于家庭暴力要根据具体情节予以处理: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综上所述,家暴行为是违法行为,轻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重者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06 09: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