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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治病从国外购买犀牛角 获刑2年10个月

  近年来,一些人花了很多钱购买犀牛角及其产品来治疗疾病,但他们不知道自己违反了法律的红线。海南一男子,为治病从国外购买犀牛角,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不要当法盲,不然就是这样的下场。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海南男子刘某、周某听说犀牛角可以治病,于是花了几十万元从柬埔寨非法收购犀牛角产品。令他们惊讶的是,他们购买犀牛角的行为构成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两人均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

  2016年,刘和几个朋友去柬埔寨开发农场时,遇到了一位名叫“小麦”的广东华侨。“小麦”自称是药材生意。刘的哥哥患有肝病。听说吃犀牛角和穿山甲磨成的粉可以治肝病。

  到2019年,刘联系了“小麦”,“小麦”说它有犀牛角卖,刘花了3.4万元给“小麦”买了一个200克犀牛角给他哥哥吃,用来治疗肝病,有时他会吃。

  刘某的朋友周某患有心脏病、脑梗死等疾病,得知刘某可以购买犀牛角产品,请他帮忙购买犀牛角产品食用治疗。

  2020年元旦前,刘某联系了“小麦”,“小麦”给他发了一些犀牛角图片供周某选择。周某选择了图片中的两个犀牛角,重量分别为297克和328克。周某将9.35万元转移给刘某。2020年4月,刘某帮周某以每克390元的价格向“小麦”购买了3个犀牛角杯,每个犀牛角杯重约50-60克,共计6.29万元。柬埔寨的“小麦”通过快递将犀牛角邮寄给刘某,刘某将犀牛角转移给周某。

  2020年6月23日,周某再次花费18.38万元让刘某帮忙购买1公斤犀牛角和约2000克犀牛角。然而,当刘某委托女儿到海口市美兰区社区快递超市取件时,已被控制的海口美兰机场海关缉私局民警当场查获。

  2020年7月3日,海口美兰机场海关缉私局接到海关总署缉私局的移送线索,称从广西东兴和防城港邮寄的两个包裹中有珍贵的动物制品。海口美兰机场海关缉私局民警当天在快递点进行控制,当场将前来领取上述两个包裹的刘女儿查获。

  经警方检查,确认上述两个包裹的收件人是刘,然后打电话给刘到现场确认。警方在刘家中扣留了2瓶疑似穿山甲粉,在周家中扣留了1个疑似犀牛角和3个疑似犀牛角杯。

  经鉴定,周扣押的犀牛角块(净重138.6克,鉴定价值3.465万元)来自黑犀牛;三杯犀牛角产品(鉴定价值4.3914万元)来自白犀牛。刘扣押的犀牛角块(净重186.5克,鉴定价值4.625万元)来自黑犀牛,另一个犀牛角块(净重199.27克,鉴定价值4.9817万元)来自白犀牛,6袋犀牛角挫片(净重611.22克,鉴定价值15.2805万元)来自白犀牛。白犀牛和黑犀牛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均列入《濒危野生动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从刘某处扣留的2瓶疑似穿山甲粉末,一瓶无法确定其属性,另一瓶来自水牛,无法计算价值。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周某、刘某非法购买犀牛角产品,其中刘某购买犀牛角产品的金额为40.5647万元,周某购买犀牛角产品的金额为30.9205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刘某、周某主观上有向他人购买犀牛角产品的意图。客观上,他们有向他人购买犀牛角产品的行为,符合共同犯罪的特点,构成共同犯罪。周某、刘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认定自首,可以减轻处罚。

  法院裁定刘犯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万元;周犯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万元。

  一审判决后,刘某、周某拒绝接受,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周某辩称,自己长期患有心脏病、脑梗死、左手、左脚偏瘫,生活难以自理。为了治疗自己的疾病,他购买了犀牛角产品,没有从中获利。他们中的一些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产品,只是挫折。对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害主观性不大,对社会的危害也不大。刘某辩称,他是为了帮助长期生病的周某购买的,并没有从中获利。他对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害主观性不大,对社会的危害极小。

  经审理,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周、刘未经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非法购买犀牛角产品,其行为构成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应当依法处罚。原判决确定两人的罪名是正确的,并予以维持。周、刘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可以依法减轻处罚;刘带领侦查人员抓获犯罪分子周,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

  周某、刘某在二审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修复生态环境损害并退还赔偿。他们确实有悔改的表现,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周某、刘某确实悔改,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考虑到周某、刘某的犯罪情节、悔改表现、人身危险和认罪态度,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缓刑。

  为此,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为周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缓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刘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综上所述,犀牛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奇蹄动物,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收购、运输、销售犀牛角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21 11: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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