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世界的目光聚焦北京。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大幕20日在京开启。“依法治国”,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第一次镌刻在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依法治国,贵在树立法治理念,追求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尊重程序、保障人权的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精神,重在让人们对法治形成信仰,使法治变成人们的生活方式。 从中央判断和历史推演过程看,法治越来越受到重视,并上升至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保障。而历次四中全会多聚焦于党风建设,今年则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这是从理念到方式的一种革命性变化,需要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义。
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落幕。《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是第一份对外公布的会议文件。《公报》称,全会于10月20日至23日在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提出一个总目标、五大体系、六大任务。全会《公报》提出的都是原则性、总体性的安排和部署,这些安排和部署如何具体实施?怎样能真正落地?这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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