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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时间:2018-01-03 来源:网络

小孩身体抵抗力弱,经常会受到病毒的侵害,作为家长,最担心的就是小孩生病。如果情况严重,是要住院治疗的。而一些小医院医疗水平有限,在诊治过程中可能引发医疗事故,对小孩造成新的伤害。为此,医院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小孩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小孩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9、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0、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11、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二、双方如何解决医疗事故赔偿?

1、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医疗单位、非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个体开业医务人员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由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2、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科大学处理。其中,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3、双方当事人对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科大学所作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小孩在住院期间遭遇医疗事故的,家长最痛心,作为受害方,家长要运用法律手段维权,向医院索赔。双方应当按照小孩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制订具体的赔偿方案。赔偿费用包括住院医疗费、家长误工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双方就赔偿谈不拢的话,家长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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