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14 来源:网络
2021年1月10日14时34分,龚某某(男,32岁,本市人)驾驶“三菱牌”越野车行驶至崇庆中路117号门前路段时,与周某某(男,51岁,本市人)驾驶的“大众牌”小型轿车尾部及路边停放的5辆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周某某车上两人受伤(1人送医后救治无效死亡,1人受伤住院)。经检测,排除驾驶员龚某某酒驾和毒驾嫌疑。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第一,丧葬费。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了人员死亡,那么肇事者一定要赔偿死者的丧葬费,其丧葬费一般按照当地的丧葬标准就行赔偿。
第二,误工费。它是由受害者亲属对这个处理的时间进而耽误了工作的一个费用。一般来说按照其亲属所在单位的费用标准来进行赔偿。
第三,死亡赔偿金。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其肇事者一定要对其进行死亡赔偿金的一个赔偿。如果死者年龄在十六岁以上七十岁以上的对于其年龄的每减少一岁或者每增加一岁责赔偿金额少一年,一般最低赔偿金额不得低于五年。
第四,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由于肇事者造成了人员死亡导致其受害者不能赡养自己的父母或者扶养自己的孩子,所以肇事者一定要对其抚养人进行一个生活费的赔偿。对于年龄未满十六周岁的小孩,肇事者要将其抚养到十六周岁,而对于如果年龄已经达到了七十岁以上的则只需要赔偿五年的死亡赔偿金。
第五,精神损失费。对于受害人的死亡其家属是可以要求肇事者对此进行一个精神上的合理赔偿。其他还有住宿费、交通费,或者是对于物品的一个损失的财产费要进行一一的赔偿。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