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28 来源:网络
什么是先占先得?顾名思义,就是谁先占有,谁就先得到,这东西就归谁所有。先占先得,可以尽快使东西有了归属,免得争抢不休。否则,一个东西的所有权若永远不明,失去了归宿,那必定会引起许多人长期的非分之想,纠纷不断是在所难免的了。这必定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人们生活也将会失去安宁。但是,先占先得却也是有条件和例外的。这在《西游记》中万寿山五庄观的人参果的归属上,悟空就对先占先得制度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西游记》第二十四回书中交待,唐僧师徒四人一行,这一日来到了万寿山五庄观,进了与世同君镇元子大仙的地盘。话说这万寿山五庄观中有一异宝,乃是混沌初分,鸿蒙始判,天地未开之际,产成这颗灵根。盖天下四大部洲,惟西牛贺洲五庄观出此,也就是普天下就此一棵,乃是独一无二者,唤名草还丹,又名人参果。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才得熟,短头一万年方得吃。似这万年,只结得三十个果子。果子的模样,就如三朝未满的小孩相似,四肢俱全,五官咸备。人若有缘,得那果子闻了一闻,就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就活四万七千年。可见,这宝贝的价值和稀有,确实珍贵之极,无出其右者。这镇元子乃地仙之祖,属太乙玄门乃是道家,却与唐僧有故人之缘。原来,那唐朝和尚乃是金蝉子转生,西方圣老如来佛的第二个徒弟。五百年前,镇元子与他在“金盆会”上相识,他曾亲手传茶相敬,乃有一面之缘。况且,镇元子认为在众仙云集的“金盆会”上,作为如来佛的第二大弟子金蝉子相敬,自己很有面子,故此视唐僧为故人也。那镇元子为了还这一面之缘,其实也是为了给如来佛祖的面子上好看,便嘱咐弟子清风、明月要挽留唐僧于五庄观,并奉上二枚人参果独为唐僧享用。自己因得元始天尊的简帖,邀他到上清天上弥罗宫中听讲混元道果,便率领其他弟子飞升,径朝天界去了。
那清风、明月倒也严遵师训,将唐僧师徒四人引入观内,避开悟空、八戒、沙僧,用金击子打了两个人参果送与唐僧享用。不料这唐僧肉眼凡胎,哪里分辨出人参果的妙处,却坚持认为乃是三朝未满的孩童,别说吃了,见了就吓得战战兢兢,远离三尺,千推万辞坚不受用。二童子无奈,便一人一个分享了。原来,那人参果虽贵为极品,却也有个蹊跷,那就是放不得长久,若放的多时即就僵了,便不中吃了。这倒是二人的造化。无形中,二童子就各得了四万七千年寿命。那童子得了便宜卖乖,二人边吃人参果,边谈论人参果的妙处,边还嘲笑着唐僧眼拙迂腐,识不得宝贝。这正是祸从口出。不料隔墙有耳,却被八戒偷听了去。那呆子原是嘴馋贪吃之徒,闻的异宝,焉有不想尝鲜之理。呆子便唤来悟空,讲明详情,并以“师傅不吃,该让徒弟”之理,怂恿悟空偷来尝鲜。那悟空本为天下之贼头,大闹天宫时,偷仙桃,盗御酒,窃灵丹,均等闲视之,如今盗两个树上结的果子,那有在话下之理。于是,悟空偷来金击子,便来到后院,只见那正中间有根大树,真个是青枝馥郁,绿叶阴森,那叶儿却似芭蕉模样,直上去有千尺余高,根下有七八丈围圆。悟空倚在树下再往上一看,只见向南的枝上,露出一个人参果,真个象孩儿一般。原来尾间上是个蒂,看他丁在枝头,手脚乱动,点头晃脑,风过处似乎有声。行者欢喜不尽,暗自夸称道:“好东西呀!果然罕见,果然罕见!”他倚着树,飕的一声,撺将上去,把金击子敲了一下,那果子扑的落将下来。他也随跳下来跟寻,寂然不见,四下里草中找寻,更无踪影。
悟空心中蹊跷:“想是有脚会走,就走也跳不出墙去。那定是花园中土地不许老孙偷他果子,收了去也。”他就捻着诀,念一口“唵”字咒,拘得那花园土地前来,责备道:“你不知老孙乃是盖天下有名的贼头。我当年偷蟠桃、盗御酒、窃灵丹,也不曾有人敢与我分用。怎么今日偷他一个果子,你就抽了我的头分去了!这果子是树上结的,空中过鸟也该有分。老孙就吃他一个,有何大害?怎么刚打下来,你就捞了去?”土地道:“大圣,错怪了小神也。这宝贝乃是地仙之物,小神是个鬼仙,怎么敢拿去?就是闻也无福闻闻。”行者道:“你既不曾拿去,如何打下来就不见了?”土地忙解释道:“大圣只知这宝贝延寿,却不知它与五行相畏。乃是遇金而落,遇木而枯,遇水而化,遇火而焦,遇土而入。敲时必用金器,方得下来。打下来,却将盘儿用丝帕衬垫方可接着。若受些木器,就枯了,就吃也不得延寿。吃他须用磁器,清水化开食用。遇火即焦,而无用。遇土而入者,大圣方才打落地上,他即钻下土去了。这个土有四万七千年,就是钢钻钻他也钻不动些须,比生铁也还硬三四分,人若吃了,所以长生。大圣不信时,可把这地下打打儿看。”行者即掣金箍棒筑了一下,响一声迸起棒来,土上更无痕迹。行者道:“果然,果然!我这棍,打石头如粉碎,撞生铁也有痕,怎么这一下打不伤些儿?这等说,我却错怪了你了,你回去罢。”那土地即隐身而去。
在这里,悟空那句“这果子是树上结的,空中过鸟也该有分。老孙就吃他一个,有何大害?”, 看似很不经意的一句话却揭示了一个很深的法学道理,那就是物权归属的先占先得制度。在一般人眼里,那人参果树原是产于万寿山五庄观内,虽然是混沌初分、鸿蒙始判、天地未开之际天产灵根,但却历来为五庄观所最先占有,按照物权归属的先占先得制度,那人参果当然应为五庄观(镇元子)所有。那为何悟空又说“这人参果连空中过鸟也该有分”呢?这句话按照物权归属的先占先得制度,看似有点强词夺理,其实却更揭示了先占先得制度的深层次内涵。
其实,在人类未出现之前,世界上万事万物都皆归自然界的众生所有,都是所有生物生活和生存下去的生活资料。人类出现之后,为了合理占有这些自然资源作为最初赖以生存的物资生活资料,那必然要采取一种最公平的方式。这当然是要避免强取豪夺的暴力方式。因为众生平等,靠强取豪夺的暴力方式必然会剥夺了那些弱小者生命的权利。这是不符合众生平等的自然生存法则的。最公平最合理最和谐的方式,那就是先占先得。当然,这个先占先得采取的是一种天赋制度,也就是天上掉馅饼砸中谁是谁,包括出生最先占有、最先发现等。比如,在中国版图内的所有土地和自然资源都归中国人民所有,这是因为中国人民的祖先最先占有了这块土地及土地上的所有自然资源。这种先占先得制度目前也已经得到地球上全人类的认可,是一种国际公认制度。说白了,先占先得制度也是物权归属的最初起源制度。所以,一般人按照物权归属先占先得制度的该层含义,认为人参果当然应归五庄观所有。但这其实只是物权归属先占先得制度的第一层含义,它还有更深层次的含义。就像悟空说的,“这人参果连空中过鸟也该有分”。为什么?
首先,该人参果并非人造,并不是哪个人培育种植的,它乃是混沌初分、鸿蒙始判、天地未开之际天产灵根,也就是天赋的。既然是天赋的,它并没有指定归谁所有,按自然之理推论,那它就应该是地球上甚至宇宙中所有生命的。
其次,该人参果不可复制,宇宙中仅此一枚。盖天下四大部洲,惟西牛贺洲五庄观出此。也就是普天下就此一棵,乃是独一无二者。既然如此,那任何生命都应该分享它的好处。而且它又是如此的稀有,好处又是如此的诱人:天下甚至宇宙独一无二不说,而且是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才得熟,短头一万年方得吃。似这万年,还只结得三十个果子。人若有缘,得那果子闻了一闻,就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就活四万七千年。这样在悟空眼里看来,你镇元大仙就不应该独占,偷吃你一颗也就不算大害。
第三,独占如此宝物容易引起他人的嫉妒和惦记,会引火烧身,既毁了自己,也会毁了宝物的。那福禄寿三星对镇元大仙拥有人参果嫉妒之心就曾溢于言表:“你这猴子,不知好歹。那果子闻一闻,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活四万七千年,叫做万寿草还丹。我们的道,不及他多矣!他得之甚易,就可与天齐寿。我们还要养精、炼气、存神,调和龙虎,捉坎填离,不知费多少工夫。你怎么说他的能值甚紧?天下只有此种灵根!”由此看来,那三星虽然没有因嫉妒生恨与镇元大仙作对,但对他的如此容易得来的道却是看不上眼,甚至有点嗤之以鼻的。那悟空不是因为偷吃了几个人参果却被清风、明月谩骂不休,才毁了果树的吗?“等我送他一个绝后计,教他大家都吃不成!”这样暴殄天物,对那宝物来说,也是不公平的。那宝物若是有灵,难道愿意为一人独占轻易被毁,而不愿意造福宇宙众生吗?
第四,生命权第一,任何制度都应该为生命健康权让路。因此,假如当一物天下独有不可复制,又是天赋之物,对众生之生命与健康又具有极大价值时,先占先得制度就应该打个折扣。举例来说,比如全人类的生命就只靠一物才能延续时,那该物先占之人就不能奇货独居,而是应该拿出来与众人分享,甚至当其他生物也需要靠此物生存时,其他生物也应该拥有分享该物的权利。特别是该物乃是天赋自然之物时,更是应该如此。生命第一,任何制度都应该为人类甚至其他生物的生命与健康让路,先占先得制度当然也不应该例外之。
第五,为了更清楚地说清这个道理,还可再举个例子。比如,在沙漠中行走的甲乙丙三个人,在弹尽粮绝水枯之际,甲捡到一瓶水。假如没有这一瓶水,他们任何人谁也走不出沙漠,最后都得尸埋黄沙。这一瓶水就不能因为是甲先捡拾到的,就为甲所独占,而是应该拿出来与乙丙三人共同分享。如果这一瓶水足够三人活命走出沙漠的话,那还好说。但是,再假如这一瓶水仅够其中的一人或二人活命走出沙漠,必须牺牲其他二人或一人的话,这一瓶水也不应该是因为甲先捡拾到的甲就拥有优先活命的权利,而是甲乙丙三人应该采取公平的方式选择决定生死的权利。因为生命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最宝贵的,且生命权平等无贵贱,不应该附加任何条件。那甲乙丙三人最公平的方式,当然不是靠武力决斗,而是应该采取抓生死阄的方式,将生命赋予“上帝”,由命运之神最终决定。因为人归自然,当然应该让自然来选择其生死的权利。
当然,书中的人参果虽然如此珍贵和稀有,但对悟空来说还并没有需靠他延命的地步,甚至只是尝鲜,甚至只是儿戏或玩笑,但悟空的那句“这果子是树上结的,空中过鸟也该有分”的话,其中先占先得制度的道理,不也是昭然若揭的吗?!所以,天上掉馅饼,砸中谁有时未必是谁。特殊情况下,他人也有咬一口的权利。因此,那镇元大仙在人参果树复活后,是慷慨解囊,一口气打下来十个人参果,与观音菩萨、蓬莱三星、唐僧师徒四人等开了个场面虽小,但却价值超然的人参果会:一来是庆祝人参果树死而复生,如同再次捡来的宝贝。那果树若是救不活,其宝贝不也断了根。所以,人参果树死而复生,对镇元大仙来说,真的就如同是再次白捡来的宝贝;二来是庆祝自己与悟空的八拜之交,不打不相识成了兄弟;三来,还是卖给如来佛祖的面子。那唐僧是如来佛祖的大弟子,取经大业系靠其一人。但现在那唐僧却是肉体凡胎,西天路途遥远有十万八千里不说,更是妖魔鬼怪阻拦且妖妖欲得尔食之,他西天取经并不是靠自己有什么特殊的真本领,完全凭的是一己信念,如果没有好的身体,没有足够长的寿命,他如何到得了灵山取得了正经。而取经大业一旦失败,如来佛祖的面子丢尽不说,他想再次收金蝉子归山的计划也就落了空。甚至取经大业也得到了天庭玉皇大帝的批准和支持。所以,为了取经大业,也为了如来佛祖的面子,镇元大仙岂能因几个人参果而冒天下之大不韪,得罪了佛祖,得罪了朝廷(天庭)。若如此,别说他先占先得的几个人参果,就是整个五庄观万寿山,也可能都不是他的了。所以,镇元大仙哪里还有什么闲工夫去讲什么先占先得,岂有不慷慨解囊之理也。
文章来源:http://choushenq.fyfz.cn/b/797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