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金牌律师网! 微信咨询:
省份/地区
城市
区域
搜索

云南一男导游威胁游客人身安全,人身受到威胁怎么办

时间:2020-12-25 来源:网络

一、云南一男导游威胁游客人身安全,人身受到威胁怎么办

  12月22日,云南导游威胁游客人身安全事件发酵。游客顾女士称,导游在车上不让和陌生团友讲话,还对拍照及睡觉游客冷嘲热讽,威胁称到了购物点不买东西就踢下去。导游称,我脾气不好,不要让我针对你,针对你让你终身难忘。

云南一男导游威胁游客人身安全,人身受到威胁怎么办

  二、人身受到威胁怎么办

  报警。恶意威胁的一般以行政处罚进行教育。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有实际损失并能证明损失与侵权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的,也可以主张经济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它方法威胁别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别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别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别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情节恶劣的已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一篇
下一篇

全国优秀律师推荐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

会员登录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第三方账号直接登录

关闭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