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恢复正常人的身份,赔偿身体和精神上所受的伤害提问时间:2013-11-19
在2009年7月的一天晚上,我喝了一点酒,结果在别人的挑衅下和别人打了一架,虽然结果没怎么样,可还是打了110,结果上海浦东罗山警署的警察把我们带到警署,稍微问了几句就把我带到浦东精神病院。医院的人把我绑在床上关了起来,医生也没给我做任何鉴定(量表鉴定),第二天就强迫我吃抗精神病的药,不吃就不松绑。这样一关就是一年多,到2010年11月才放我出来。由于药物强烈的副作用,给我带来了失眠,身体虚弱,严重发胖,高血压等一系列恶果。跟以前判若两人,身体彻底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