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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跟女朋友相处一个星期给她手机用,不合适她走了把我给她用的手机也带走了提问时间:2014-10-30

刚跟女朋友相处一个星期给她手机用,不合适她走了把我给她用的手机也带走了有罪吗?

看性质,如果是赠与就不构成犯罪。如果没有赠与的意思,对方就可能构成盗窃。

回复时间:2014-10-30 回复律师:凌梁珠律师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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