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提问时间:2014-04-30
报社招为期三个月的临时工,每月工资是底薪1000元加提成,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上班一个月,如今给当初招工负责人口头提出辞职,负责人批准了,但是负责人以当初招工时曾说过,工作是三个月的,要工作满三个月才能领每月1000元的底薪,而我现在工作未满三个月为理由,不支付底薪1000元,只给提成。
后面两三天因为学校有事没得跟组去上班,也没来得及给报社请假,再回去时,报社已经找人顶替了我的位置,因此才跟报社提出辞职的。这样还能要求报社支付那一个月的底薪么?如果报社拒不支付底薪,该如何维权?
注:提成:是每开一份声明,得1元的提成。因为工作地点原因,工作一个月,声明也只开了100多份,因此这个月提成就是100多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