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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协商提问时间:2014-08-18

在工作期间,右手食指被机器割伤,有1.5CM的伤口,缝了七针,医院诊断为(手指裂伤),医疗费已经花了近1000元(由自己垫付)。公司让我五天后回去上班,报销医药费,并且说这几天的工资照发。但是,医院说拆线得十二天以后,这期间还需换药,这些都是还需要花钱的,我该怎么办?公司是不是赔付的的太少了?我要听公司的话回去上班吗?(进厂近两个月,还没买社保)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由于不知道你公司的具体情况,建议你先回公司,把前期支付的医药费报销,然后再和公司协商具体的赔偿事宜,按照你所描述的情况,损伤并不严重,这种情况下最好协商解决,如果实在无法协商,再考虑诉讼。

回复时间:2014-08-18 回复律师:来源于网络律师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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