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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提问时间:2014-05-28

看房的时候售楼处说外地人可以贷款,于是交了首付。但现在开发商说外地人银行不批贷款,要求付全款,否则就有权另行处理。现在是没有钱交全款,又贷款不成,房价也已经比买时涨了。我想退掉,请问可以吗?开发商有权处理我已经交了首付的房子吗?求您的解答,谢谢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回复时间:2014-05-28 回复律师:来源于网络律师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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