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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男友偷窃了,说月底前会将损失赔偿,我被拉做了担保人提问时间:2014-12-31

我的前男友在天津期间曾在一网吧做网管工作,但是在本月五日当天他偷窃了网吧4000元的现金以及苹果5手机一部,11日联系到他他说月底前会将损失赔偿,我被拉做了担保人,因为当时在场的都是受害人,而我则是在事发五天之后才知晓这件事情,对详细情况并不了解,但是我签了字,我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受害人报警后他被逮捕我是否依旧需要承担责任

你好:你不承担刑事责任;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回复时间:2014-12-31 回复律师:蔡怀庆律师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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