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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今年6月份夜班期间被电击伤,全身64烫伤提问时间:2014-12-22

本人于今年6月份夜班期间被电击伤,全身64烫伤,腿部尤其严重,由于医疗条件不足,至今膝盖部位仍有伤口未俞,最近发现伤口有化脓,扩大现象由于已经出院有两月之久,现在再提出住院检查,该费用是否由用人单位承担?还有就是住院期间和在家修养期间的工资是该发全额,还是低保?这笔钱是否包括在将来的工伤赔付款之内?最后问一下关于烧伤,是如何判定伤残等级的?

你好,属于工伤的,单位是要承担的,休息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的,至于伤残这个需要携带病历咨询法医的。

回复时间:2014-12-22 回复律师:苏洪维律师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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