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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厂马上要搬迁了,我感觉有些远,不愿意去,合同又还没有到期。提问时间:2014-11-19

我们厂马上要搬迁了,我感觉有些远,不愿意去。合同又还没有到期,能否要求厂方给个说法?

对于此情况你方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回复时间:2014-11-19 回复律师:都燕果律师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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