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金牌律师网! 微信咨询:
省份/地区
城市
区域
搜索

未婚生子;违法违规;劳动合同提问时间:2014-09-03

我这个月25,我媳妇比我小一岁,我和老婆还没领证,但是这个月马上就有宝宝了,第一个孩子,打算生完孩子去拿证,这个违反什么法律法规吗?单位能计划生育方面的理由扣钱或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具体的非婚生子女的准正与认领制度,而且在户口方面有诸多限制,不利于非婚生子女的成长。 但孩子出生有可能被当地有关部门罚款

回复时间:2014-09-03 回复律师:来源于网络律师咨询热线:

全国优秀律师推荐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

会员登录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第三方账号直接登录

关闭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