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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相关的证据,到他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提问时间:2014-09-30

各位律师你们好,事情发生在烟台。去年的12月份我认识的她。我很喜欢她。今年的4.22到今天我们失去了联系。期间我借给了她3万块钱。到现在了,我十分的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已经找了她5天了最后找到她老家的时候却空无一人。都在外地工作。我现在在她老家的济宁泗水!我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她欠我的钱。目前里根本就联系不到人。而且她家里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情。请问我该如何解决?这是属于欺诈行为吗?我去要去哪里得到帮助?是否去公安局?还是去当地法院?

你好! 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到他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回复时间:2014-09-30 回复律师:陈云龙律师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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