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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前有两套拆迁安置房,房本上写的是母亲的名字,离异后母亲再婚,请问这两套房子如何处置提问时间:2014-12-24

父母离异前有两套拆迁安置房,房本上写的是母亲的名字,离异后母亲再婚,请问这两套房子如何处置,我再母亲在婚后有无继承权?如果母亲过世房子的第一继承人是继父么?继父的子女有继承权么?还是我们这几个人均分母亲的财产呢?

您好!首先,您父母离异时是否已对着两套安置房的归属进行分割,若已分割完毕,这两套安置房属于您母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其次,若您母亲再婚的前后,未与您继父签署婚前财产约定或夫妻财产约定,将这两套房约定为您母亲与继父共有,则这两套房屋的归属不因您母亲再婚而转化,仍为您母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再次,若您母亲未立遗嘱,则您母亲去世后,上述两套安置房作为您母亲的遗产,您及继父均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另外,您继父的子女对您母亲的遗产有无继承权,关键需要看双方是否形成扶养关系。

回复时间:2014-12-24 回复律师:毕敢生律师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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