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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和工伤赔付问题提问时间:2014-07-29

1.我在上班途中出了车祸,判的30%的责任,我承担了八千多,这个钱,我所在的公司需不需要承担? 2.单位给我报了工伤,在休息期间,公司是否要给我发放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现在我伤残等级是八级,工伤给我发放了伤残赔付金,这个钱是不是要全部给我,公司给扣下来了,说是我拿到了交通事故的伤残赔付金了,这个钱不应该给我,公司的意思是公司给我交保险了给我发工资了,他也有损失了,这个钱应该抵消公司的损失,这个钱到底应不应该给我? 4.要是我辞职的话,这个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怎么赔偿的是什么标准,具体是按公司所交社保的基数进行赔偿,还是按受伤前的平均工资进行赔偿?

1、你自行承担的8000元,公司无需向你支付,因为你的损失会由工伤赔偿部分予以弥补。 2、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单位应该支付,具体支付时间需根据你的伤情以及受伤部位进行决定。 3、你因工伤取得的所有赔偿款用人单位必须全部给你。 4、八级伤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6个月。

回复时间:2014-07-29 回复律师:来源于网络律师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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