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金牌律师网! 微信咨询:
省份/地区
城市
区域
搜索

买房纠纷提问时间:2014-08-06

我在2014年2月份因买首套一手房在邮政储蓄代款36万元,今日8月5日被告知银行总部不放款,房子于2015年初交房.我现在可以要求退房吗?请给予回复,非常感谢!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回复时间:2014-08-06 回复律师:来源于网络律师咨询热线:

全国优秀律师推荐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

会员登录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第三方账号直接登录

关闭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