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成立后,确立了养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收养人为养父母,被收养人为养子女,相互间产生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母的姓,也可以随母的姓。2、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双方都不得遗弃和虐待。3、养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4、养父母与养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