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休是否是旷工?提问时间:2015-05-25
2015年5月1日是劳动节,厂里放假一天,这天是星期五;第二天是星期六,应该是我这个星期的公休日,所以那天我就休息了,没有上班。第三天,我向老板发信息请假。到5月4日的那天,老板说我5月2日是旷工,我觉得十分的冤枉。因为厂里有办公室的文员轮流休息的规定,5月2日我休息,办公室里的其他文员就上班;5月3日本来是我要上班的,但我请假了,办公室的其他文员休息。为什么其他文员可以公休不算旷工而我是5月1日和5月2日连休了就说我5月2日旷工并且要扣我三天的工资?我是否可以追讨我这被扣掉的三天工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