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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提问时间:2014-05-28

我是离异后的单身女性,于12年认识了单身的台湾男性并和他相恋,但由于他的家族原因他返回了,后来我发现怀孕,我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他他不同意要孩子,之后就失去了联系. 我的问题是;我想为孩子争取抚养费,不知道是怎样的程序?请问律师我应该怎样争取?要去台湾吗?谢谢!请律师帮忙给个答复,万分感谢!

按照大陆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受婚生子女待遇,非婚生父母对非婚生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你可以要求他承担,问题是他人不在大陆,诉讼可以在大陆,但属于涉外案件。

回复时间:2014-05-28 回复律师:来源于网络律师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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