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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提问时间:2014-06-11

我单位有员工因肺癌死亡,我单位除了帮他清算养老保险帐户,还应补偿他哪些费用呢?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还是自愿补偿?单位在北京。

你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2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到12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回复时间:2014-06-11 回复律师:来源于网络律师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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