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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提问时间:2014-04-18

我的劳动合同已经过期三个月,因为公司维持去年的工资标准我没同意所以一直没续签.期间公司也没有异议工资也照常发放.上次再谈时与公司有点不愉快了.随后我在上班时间玩手机被老板捉到并且拍了照.昨天再次叫我签合同时就说我干活不认真、不胜利工作、上班玩手机等好多借口要求降低工资续签要不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当时我就拒签了.叫公司开辞退单他不肯又不让我上班我该怎么办?还有我把那天的谈话用手机录了音,老板明确的说了要降薪续签要不明天祝别来上班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或者到期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逾期未签署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签署劳动合同,且可以主张第二个月、第三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

回复时间:2014-04-18 回复律师:律师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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