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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一份保证书。现在我不去了,单位向我索要违约金。请问,这个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提问时间:2015-03-06

大学毕业,找工作,没签就业协议,交违约金。单位当时决定要我了,让我写了一份保证书。现在我不去了,单位向我索要违约金。请问,这个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有关培训的也是特殊的付费职业培训,如果经过此类培训的,需要赔偿单位支付过的培训费,数额以单位实际支出的赔偿费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岗前培训不包含在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单位虽然进行过赔偿,但没有实际支出,那么你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回复时间:2015-03-06 回复律师:李雪冰律师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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