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金牌律师网! 微信咨询:
省份/地区
城市
区域
搜索

保密协议;竞业限制提问时间:2014-08-08

13年进入公司厚签署了保密协议其中要求离职后不能进入本行也工作,不能参加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与工作。 我是研发人员,设备单套价值300万,批量产品价值不菲。 在职期间公司每月会支付几百元保密费。 请问,如果我离职的话,我能拿到多少的竟业补偿金,已经竟业时间需要多久。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回复时间:2014-08-08 回复律师:来源于网络律师咨询热线:

全国优秀律师推荐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

会员登录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第三方账号直接登录

关闭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