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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有个交通,现在起诉了,为三方连带事故提问时间:2014-11-12

去年有个交通,现在起诉了,为三方连带事故,我方是货车,正常行驶,一辆奥迪车,从货车右侧超车,与货车保险杠摩擦,失控撞到反方向正在行驶的一辆五菱之光车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我方占快车道为次要责任,奥迪车为主要责任,五菱之光五责任,我想问,次要责任为几分责任,我的保险是三者,不计免赔,法院裁定后,商业保险是不是全赔?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回复时间:2014-11-12 回复律师:杜佳律师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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