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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失职;责任提问时间:2014-08-15

本人原为土建工程师,后因项目材料员辞职,公司领导决定让我担任材料工作。 工程期间因现场材料丢失,导致材料账目无法对齐。后因附近村民阻碍施工将我已经发放的材料全部收回扣押,施工单位又从库中领用。后村民将扣押材料交回,但多种材料已经混杂无法分拣。 现在我准备辞职了,材料账目上亏空很大,如果公司追究损失,我应承担法律责任吗?若赔偿,金额如何规定?

这是要承担赔偿的。

回复时间:2014-08-15 回复律师:来源于网络律师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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