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4-09-02来源:网络
今天,一则《周永康涉案金额尚在核定,公审材料已开始准备》在网上迅速传播。
看到这个题目,笔者不禁诧异,就目前公开的情况看,周永康案并没有移交司法机关。既然没有移交司法机关,那么这起案件尚在纪委立案审查阶段,何来公审?
再仔细看报道,消息的来源并非来自官方,而是据“最新消息称”。
依照查办案件的程序,纪委审查结案后,将移交给司法机关,司法机关还要进行进一步侦查,调查核实证据,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然后在向法院提起公诉,到了法院审理环节,方可称得上“公审”。
报道特别是大要案的报道更应该严肃认真,每一项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而不应当违背法定程序搞噱头,以吸引读者眼球,这对周永康案不负责、对法律不负责、对读者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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