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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这么多一般性盗窃案件破不了?

时间: 2015-04-24来源:网络

前段时间我翻了翻历年的工作手册,想起那些成年往事,一个深刻的印象,就是这20多年,在这块特殊的地域,居然有这么多的盗窃案件发生,而且在年初的工作目标中,大多有所谓的破案率、勘查率、利用率等各类指标,其中年底的工作总结中,大都将案件破案率报告在40%以上,一些年度甚至出现了70%以上的破案率;而工作手册中的数据显示,一般盗窃案件的破案率最多只有20%;那么还有80%的所谓一般性案件,为什么破不了呢?

所谓一般性盗窃,在业内通常是按部颁立案标准,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按一般盗窃案件处理(不少地方将其列为了治安行政案件),即便是对一些有入室作案手段、或多次入室盗窃的案件,实践中也不例外(部颁要求应立刑事案件);20000元以上的案件按重大案件立案。其实,在有些特定地域的公安机关,侦查实践中(1)要么认为刑事案件的侦破任务是刑警队的,派出所不承担破案任务;(2)要么将一次损失在20000元以下的案件,大都交给辖区派出所去处理,刑侦技术部门最多只去看看现场,处理一下痕迹物证而已。至于如何侦查,如何破案,那是派出所的事情,仿佛县级以上的侦查部门只专门针对那些社会影响大的命案、抢劫、强奸等案件;(3)由于一些公安内部对一般盗窃案件的侦查职责与配合机制不明确,法制部门的年度考核也没有明确指标,于是形成了对一般案件受案、立案、侦查的推委扯皮。由此可见,国家或省级的立案标准如何制定是一回事,而地方侦查部门对该标准的执行情况又是另一回事。

为什么会出现立案不实、虚报破案率的状况?警界与法界的一些研究多早有结论,要么是地方公安官员的政绩意识、本位意识、乌纱意识较为浓厚,特大案件与命案更关系到自己的声誉,而对一般性案件或系列性案件自然不够重视;要么是目前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的任务繁重、警力资源紧张,无暇顾及一般性盗窃案件的侦破;要么是考核机制的主导,公安内部对八类重大恶性案件必须集中侦查资源抓紧破案,而对于一般性案件,多侧重于治安防控与综合治理,考虑如何去减少、控制发案,至于派出所或基层刑侦中队年终要求破多少,也少有硬性的考核指标。

我们除了用防控的角度看一般性盗窃案件的发案率外,更重要的是,应从社会稳定、群众利益的角度去看破案率,失主们更多地是要求公安在最短时间内破案,迫切关注为他追回被盗的损失。所以,公安要重视那些与群众利益休憩相关的小案侦破。一次又一次的破不了,时间长了,公安形象何在?

如果按目前公安内部侦查资源的分配模式看,对一般性盗窃案件的侦破,一味地依靠基层派出所去破案,这似乎也有点不切实际。派出所的主要任务当然是控制犯罪,他没有更多的侦查资源与破案的专业优势,尤其是对于流动性社会的一些案件更是如此。客观而论,无论案件大小,影响程度如何,群众关注度如何,破案所涉及的资源调配、立案侦查程序、投入的工作量,从理论上是讲应该是均等的。换句话说,侦破一起特大案件或侦破一起一般案件,往往需要投入等量的侦查成本。但有时又表现出明显的不均衡性,如侦破一起有线索的杀人案件,侦查部门很可能利用一条视频线索,在几小时内就侦破了,他所投入的侦查资源少,周期短、见效快;而侦破一些一般性流窜盗窃案件,因现场条件不好、没有线索,那么侦查部门或派出所往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更长的周期去摸对象找线索,没有线索,当然就不能在短期内破案。

除了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导致对一般性盗窃案件高发低破的趋势外,侦查主体是否要更多从主观上去反思平时的工作做得如何?比方,承担侦破任务的基层警队或派出所,是否对老百姓的报案认真地受理了?是否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了有效的勘查?是否按侦查基础与侦查信息工作的常态要求进入了网络程序等等?一些小案虽然没有线索,但现场条件不错,我们是否将有侦查价值的一些现场信息及时进行了规范化的处理?比如,对一些个案损失价值不高的系列性案件,是否组织了专门力量、腾出了足够的精力、铆足了耐心去扫描系统里已有的但处于潜在状态的有价值线索?一次次查否线索后,能否从更宽的地域上、更长线路上、有相似与相同的点上去重新分析新的线索与情报?一些小案虽然当时破不了,只要你平时将基础功课做扎实了,我想迟早有破获的那一天,今年破不了,明年可以破;你破不了,别人帮您破;或别人破不了,你帮别人破,这都是侦查行业的成绩!

另外,这些年的工作手册中还明显反映出一个现象,一些系列案件排查了大量的嫌疑人、做了大量的物证检验工作,案件仍然破不了,同时警力调配却时不时地被一些机关性、事务性的活动所打断,不是要参加会议学习就是抽掉警力去搞岗位练兵等,无论案件是否有线索,这些在侦计划就被如此耽搁了、停滞了。记得若干年前的一串系列案件,根据前期案情分析制定的措施之一,就是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各点上去蹲守或巡查,当时队里被抽掉了几个侦查员,结果队长只好光杆司令一人,从派出所抽掉几个巡防队员,而派出所的在编警察因都有自己的任务而无一人参加蹲守行动,这样连续坚持了6/每天到凌晨3点的行动,后来体力吃不消了,也没有人替换,正好停止行动的当天凌晨,被划为需要重点守侯的上又出现了被盗。对于这个具有讽刺意味的往事,我想嫌疑人心里当时不知道有多高兴!

还有一串系列案件,侦查部门不仅当时很快破掉了几起辖区内的一般案件,而且深挖出跨县、市的20多起入室盗窃案件的线索,侦查员前期在外面落实每一笔案件现场材料、物证清单等证据,查实了13笔,再往下查就没有足够的耐力------因为对所有的外调工作,当时局里是要自己掏钱了,每天的车马费、人工费在一个小小的财务家当里是难以承担的,上面也没有足够的财政投入,领导只好打招呼要队里收手

……

透视多年许多一般盗窃案件的侦查现状,似乎让人感到无奈与悲凉。局办公室的年度工作总结可以欺上瞒下,由于我局治安防控得力,辖区发案数明显减少,当年治安形势好于任何往年……”有些行业领导几十年依然稳居其位。反正老百姓是看不到这些官方文件的。真是这样吗?历史上掩耳盗铃的故事地球人都知道。这样上层在机构调整时便有了精简警力的理由------对那些做实事、能做事的,却不善于迎来送往的侦查员,只要你平时不听话,正好该下坎子就下坎子,该调走则调走。这是个别行业多么荣耀的政绩啊!而领导的领导又有更多的更大的事业要做,也无心去关注这些小事,时间长了,老百姓一旦被盗也不再报案而自认倒霉。

相信我们的国家或地方或行业,能多一些像电视剧《草帽警察》里的刘五四这样的警察,无论你是官员还是普通警察-----心里能多装一点百姓的切身利益。那些曾经风里来雨里去的侦查员,个人心理有啥委屈倒无所谓,案件破不了也不能过于自责,只要您曾经真诚地付出过,老百姓心里自然会有秆称;只是再面对大街上那些以往热情而现在表情陌生、冷淡的许多面孔,一个有自尊心的侦查员或辖区民警,一定是心里哇凉哇凉的。面对如此尴尬的礼遇,不知道若干年后,业内的那些们是何感想?


文章来源:http://hunter007.fyfz.cn/b/84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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