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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之治

时间: 2014-05-28来源:网络

由于是头婚,所以对于结婚的一些程序不是很清楚,但是真的具体操作的时候,才发现真的很麻烦,尤其是繁琐的礼仪。我原本崇尚化繁为简,但是结婚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有很多事情都是要两家商量才能够最终定夺,我所能做的就是被古老的规则左右。

古人为何要发明这样一些看似繁琐的礼仪规则?为何要将意见简单的事情变得那么繁琐?

首先,我觉得古人之所以发明这样一些繁琐的程序,是否是认识到了人的弱点,而这些程序正是克服或者导人向善的一些规则。对于结婚这件事情来说,之所以制定这么多是程序,是不是想要人体会结婚的艰辛不易,在这么多的繁文缛节中有理性的人都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现在你所选择的人是不是就是以后你要长相厮守的人。程序越多好像就显得越来越庄重。因为在我看来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动物,有时候你选择了的东西如果你觉得不好,如果没有特定程序约束,人可能就会随意放弃自己的选择,具体到婚姻来说,你不能相离就离,那社会岂不是很不稳定了。因此在婚姻的成立与结束上不管是官方还是非官方的程序及社会影响都会成为人们考虑自己选择正确性的正确导引。

其次,应该是防止个人的欲望或者肆意妄为的一种手段或者方法。就拿我们的审判程序来说,之所以制定这样的程序不单单是为了导引整个审判流程,还有很大的作用就是防止审判人员的肆意妄为。比如说一件案件你不能想什么时候办就什么时候办,你不能看着人家不顺眼你就不给人家办,因为每一个案件都是有审限限制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你一定要结案。再比如规定法律文书要送达双方当事人,这其实就是强制审判人员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

当然不同的群体可以根据不同的受众体制定不同的程序,这样的话就难免出现某一群体制定的程序在其他的群体看来会是难以忍受或者可有可无。所以这样就需要各个群体互相体谅。举个例子,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很多原告对于案件的审理太着急,不停的催促法官,希望法官快点给予办理,但是法律规定了要给予被告相应的答辩期和举证期,很多原告因此会误以为是法官故意刁难当事人,其实社会原本就是一个大家互相妥协的社会组织,同样程序的制定一定要最大限度的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需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必要为了一小部分人而逾越规则。

每个社会都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程序,也正是因为有了这许许多多的程序,我们这个社会才能够有序的运转。

文章来源:http://duzhengbo.fyfz.cn/b/804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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