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金牌律师网! 微信咨询:
省份/地区
城市
区域
搜索

追究领导责任要敢动真格

时间: 2015-01-05来源:网络

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发出通报,公布了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其中, 2013年以来,泉州市丰泽区法院先后有执行庭庭长、民二庭庭长、行政庭副庭长等4名法官,因涉嫌在案件审判、执行中受贿被立案调查。时任区法院院长(2013年8月调任泉州市中级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管失职,负主要领导责任,被免职。(据1月3日人民网)

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目的是为了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自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坚决纠正“只挂帅不出征”、重抓业务不抓党风建设、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的倾向,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务必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因此,从落实“一岗双责”的角度看,只要干部队伍出了问题,就必须认真启动“一案双查”程序,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问主体之责、监督之责。

长期以来,在很多地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往往是一定了之,所谓的领导责任也仅仅是喊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从而导致“一岗双责”形同虚设,遑论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实行“一案双查”。由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乏力,使不少地方和部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大案”“要案”屡禁不止,“窝案”“串案”屡查不绝,甚至发生了“塌方式”腐败,因此,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猛药去疴、重典治腐,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甚至失职的行为坚决实行责任倒查。

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纪委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可以有效防止一些领导干部带队伍习惯于当“甩手掌柜”,从而倒逼更多领导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问题上做到既对他人负责,也对自己负责。显而易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都属于领导责任,不管是法院院长、环保局局长也好,还是一个系统、某个单位的分管领导也罢,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都负有相应的检查、落实职责。如果在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或者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相关领导干部就应对造成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负领导责任。

没错,领导责任不是一句空话,不能成为领导干部搪塞责任、逃避处罚的“挡箭牌”,而必须认真、严肃地予以落实。但与此同时,在动真格追究领导干部责任时,也应当注意正确厘清责任界限,健全责任倒查工作机制,使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等责任追究有客观确实的事实依据,防止动辄无限上纲上线,出现个人问题普遍化、简单问题复杂化、追责问题情绪化。“一案双查”重在看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是否已经落实到位,这既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应有之义,也是对保护干净干事的领导干部的一种认真负责态度。


文章来源:http://zjsxyc001.fyfz.cn/b/838902

上一篇
下一篇

全国优秀律师推荐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

会员登录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第三方账号直接登录

关闭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