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5-06-27来源:网络
几天前,南京发生那次震惊全国的车祸后,即有传言司机涉嫌毒驾,一时间,蛰伏了几年的“毒驾入刑”四下响起,虽然警方不久就排除了毒驾的嫌疑,但“毒驾入刑”的密集呼吁还是让这个曾一度火热的话题重回舆论中心。这不,据报道,“6.26”禁毒日即将来临,推动“毒驾入刑”再次成为舆论声音——
在23日举行的“2015中国禁毒论坛”上,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透露,截至去年年底,全国累计登记的吸毒人员有295.5万名,估计实际吸毒人员超过1400万,这意味着我们每百人中就有一人吸毒。在众多吸毒人员中,拥有驾照者不少,而吸毒人员滥用毒品后驾驶,反应能力、辨识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明显下降,会产生方向感、距离感和时空感错乱,发生事故风险明显提升。国家禁毒办、公安部就“毒驾入刑”问题已经与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进行多次沟通,赴各地开展调研,研究论证毒驾行为的法律适用意见,推动刑法修订案中增加关于毒驾的相关条款。
应该说,我们这个民族内心深处有着难以抹去的有关毒品的苦难记忆,因而禁毒历来都是毫不含糊、上下齐心。
在每百人中就有一人吸毒的大背景下,近年毒驾屡屡惹是生非,2011年,有关部门就明确表示“力争让毒驾两三年内入刑”,而2012年4月22日上海旅游大巴在江苏常熟发生一起撞车事故,调查结果表明,这次特大交通事故乃是毒驾所致,这回彻彻底底“惊动”了刑法,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就“毒驾入刑”前期调研,“对驾驶将产生多大的影响,还有待研究;到底有多少交通肇事案件是因吸毒引发的,需要调研统计。”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就对毒驾零容忍:对查出毒后驾驶的驾驶者一律注销驾驶证,并3年内不得申报领取机动车驾驶执照;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但这只是治理毒驾的一步,我们的目标是:毒驾入刑。把“毒驾”由违法行为“升格”为犯罪行为论处。
其实,论对道路安全的威胁,毒驾一点都不比酒驾小,所以,在“酒驾入刑”后,“毒驾入刑”就成为必然,只是个迟早的问题,刑法确实也没有理由厚此薄彼,而将毒驾拒之门外。事实上,有关部门推动“毒驾入刑”的努力一直都没有停止过。
以2012年4.22特大交通事故起算,就进入了“调研”程序,去年12月传出消息,公安部已经向全国人大、最高法建议“毒驾入刑”,不过,2015年禁毒日前夕,这一次又传出了“赴各地调研”的消息。遗憾多年调研都没有结果,是问题太过于复杂,还是太负责,抑或是效率太低了呢?据报道,目前主要受困于毒驾的检测认定等一些比较具体的、比较复杂的技术困难上,但是,当吸毒群体向企业事业职工、自由职业者、演艺界人士甚至公务员扩散,某种意义上,即意味着吸毒者正在向驾驶员群体快速渗透,毒驾的风险因素自然是在加大当中,那么,当“毒驾入刑”已是既定方针,就不能一直卡在“调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