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和新入职员工年休假的问题
时间: 2016-09-29来源:网络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的条例。如果还有年假没有休完,就已经离职了,未休的年假应该怎么办呢?新入职员工有年休假吗?以下是关于离职员工和新入职员工年休假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讨论年休假,则需要员工达到符合年休假所规定的条件,即员工最少累计工作满一年。
2、年休假由于是用人单位安排,兼考虑员工的需要进行的。所以,单位安排员工多休了不得要求扣工资,少安排了则要向员工支付折扣工资。
3、员工离职时,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4、新入职的职工,应休年休假的天数折算办法按第3条的原则来。
5、未休的年休假的每天工资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
6、职工的日工资按本人月工资除以21.75计算。本人的月工资为前12个月工资剔除加班费后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