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5-01-21来源:网络
法闹这个词是我根据医闹而起的,有闹医院和卫生局的,也就有闹律所和法院的。虽然并不排除行业内某些人或某些规定确实该被骂,但更多时候我认为闹事者们无理取闹的成分更多一些。和谐与稳定这两个词在这些年成为压在各个领导们头上的两座大山,助长了无数闹事者的气焰,而很多媒体为了吸引眼球于是煽风点火的行为更是也加重了这种情况的发生。人们只看见了个案的成功,于是大片的仿照和复制,而完全忘记了个案的特殊性,于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人们将辨别能力藏起来,先闹起来再说。南京的彭宇案和广州的许霆案便是这其中的代表。
因为这两年经常参加法律援助案件的代理和定期在信访局律师咨询窗口值班,所以我有幸见识了很多名法闹。试举几个例子。有位老太太在十年前房子被拆迁时嫌拆迁款太少,于是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后将几十万的拆迁款打进别人介绍的股票账户上,如今亏损的分文未有于是开始各处上访,处处逢人便说政府强拆霸占其土地导致其穷困落魄。还有位货车司机与人签订运输合同后在途中车辆抛锚导致延期到达,被人扣押车辆要求赔偿损失的,自己想不通而第一反应是去政府门口吵闹要见县长。还有因为证据不足被驳回起诉而大闹法院的,因为裁判文书未能满足其要求而在律所大吵大闹的。
据我个人的判断,新中国成立以前出生的人们来反映的往往都是确有其事,而50,60年代出生的人们则是法闹的主要群体,70,80后的人,文化程度越低越容易成为法闹群体。在我看来,法闹们的人生悲剧很多时候都是自己造成的,但却都希望将原因归结在政府身上,试图将不利结果让政府来买单,而政府因为文革的错误既明白又容忍了这种局面,并希望将目前这种发展状态维持下去,于是造成了如今法闹盛行的时代。经我观察,能成为法闹,有这么几个特点,第一是法盲或者伪装成法盲,闹事时提的最多的一句话必然是我不懂法呀,然后各个大门随便进,走错了不要紧,问对了才是关键,第二是声势一定造的很大,对己有利话的无限重复,对己无利的则装聋作哑,第三是都很懂政治,喜欢研究报纸和各种时事动向,深刻明白在哪儿闹何时闹对自己最为有利;第四是耐力惊人,以血肉之躯敢于敌一切不能敌的事物,关键时敢自虐,敢跳楼,敢做一切别人只敢想不敢做的事。非常相似于古代拦御状的情形,只是古时有钉板滚,而今没有。
这个社会,忽然间好似每个行业都被贴上了黑暗的标签,医生都是无良的,因此医院里死人都是医生的过错;老师是无良的,只要学校里出了事都是老师的责任;法官是无良的,不满意的裁判都是法官枉法裁判的;肇事司机都是无良的,出了事故都是司机的错……似乎是每次一出事件,人们的第一反应不是去查明事实,而是先入为主的将标签上的人们破口大骂一番,这还不算过瘾,一定要再上升的政治的高度上,谈及人类文明史才算完整,似乎只有这样才能闹的更开心一点,闹的更顺利一点,而至于客观事实,谁关心呢?很多时候,明明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小概率事件,却总要上升到全局的高度上才算完整,闹的越大越好,闹大了才有人管。于是,打砸哄闹的没人管,而依法办事的却被强制要求调解,这是坏人欺负了好人的时代,也是文革未过的时代。
以前人们无路可走了才去做乞丐,而如今十个乞丐九个骗。而哪些人是没有错的呢?我想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和挤公交的大爷们总归都是没有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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