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5-03-19来源:网络
仇和发迹时就想写些文章,没写;仇和出名时想写些文章,没写;仇和升迁时想写些文章,没写;仇和在昆明实行新政时想写些文章,没写。现在仇和落马了,忽然觉得再也不能不写了,否则,这个人很快就会被淹没在网络大潮中,被人遗忘了,并很快成为历史的尘埃。
仇和落马了,有人惋惜;有人拍手称快;有人说是意料之中的事;更多是墙倒众人推,看看那些时评就知道,似乎仇和就是一个投机的政客,所谓的改革完全是暴政、蛮干,所谓的言论不过是雷语,总之一无是处。然而当初,这些人干什么去了呢?
当初,不是有许多人宽容“改革者”仇和吗?不是有许多人赞赏“敢干事”、“真干事”的仇和吗?不是有许多人对“酷吏”仇和大加赞许吗?不是有许多人对“仇和新政”寄予厚望吗?
希望各位别过早地下结论,先到沭阳的网站、宿迁的网站、昆明的网站去看看,甚或可能的话,到那里的乡村、小巷、医院、学校、机关去走走,听听仇和在那里留下些什么,人民群众口中议论些什么。还有必要,把网上的新闻报道、新闻时评拿过来对照梳理一下,搞清楚仇和是怎么成为“政治明星”的,“仇和模式”是怎么炼成的,仇和是怎样“任性”拆迁的,仇和是怎样治理懒政庸政的,仇和又是怎么与商人捆绑在一起的。
一句话,就是要深究“仇和现象”为什么会出现?它有什么样的土壤,有什么样的群众基础,有什么样社会思想基础,这一切都叫做文化基础。仇和谢幕了,但是那些文化基础可能随之烟消云散吗?这才是我们所应该深入反思的。
仇和说“用人治手段实现法治”,不是有许多人赞成吗?因为结果是地方或者行业快速发展了,老百姓也得到了好处,所以,人们就忽略了过程,忽略了手段,而任由其做大做强,并成为一种改革精神、务实干事的精神。现在才明白,原来“没有明令禁止都可以想、可以干”是与李克强总理所说的“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潮流相违背的。原来发展不能那么任性,原来环境不能再这么污染,原来拆迁不能那么野蛮,原来历史文脉不能那么毁坏,但是,这些又何尝是仇和一个人的模式?只不过,仇和将其用到了极致,他终究代表没落的治理文化。相信一句话:上帝若要其灭亡,就要先让其疯狂。对一个人而言是这样的,对一种文化而言也是这样的。
仇和代表过去的一种人治的文化,所以他成为最富争议的改革者,争议表明两种文化的冲突,而且是激烈的冲突,这就说明,没落的文化还不甘于退出历史的舞台。
但是,仇和并不代表所有没落的文化,我们的文化中就有一种非黑即白的逻辑,喜欢贴标签、戴帽子,评价一个人常常一窝蜂、一边倒。一个人得势的时候,极尽夸饰之能事;一个人失势的时候,又墙倒众人推。仇和留给我们的是教训,难道就没有留下点正能量?如果一无是处,那么说明什么?我们过去看人、用人的机制完全错了?
所以,还是要学点辩证法,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看待一个人及其所做的事和所处的时代。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功过要分开,不能因为仇和搞腐败就否定他做过的一切。对于改革时期、社会转型时期复杂的问题不能简单地下结论,而是要用辩证思维去客观地分析。要“自觉地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所教导我们的。
仇和给我们制造了差不多20年的争论话题,这20年不是我们改革不断深化的20年吗?不是我们各种思潮、各种观念,特别是关于改革路径、发展方法争论的20年吗?
在某种意义上,我们还要感谢这个“话题王”,这是我给仇和贴的一个标签。仇和被贴的标签太多,每一个标签其实都是社会发展和思想观念留在这个时代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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