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5-08-14来源:网络
7月28日,在江苏大丰市人民法院一庭审现场,审判台上的一名审判员在审判案子的过程中竟然陆续打了一个多小时的盹儿,中途还打了几个哈欠,让人觉得非常不严肃。该院副院长回应说,这名法官在医院挂完水之后来开庭,可能带病上阵,因为法院的人手比较紧张。(7月31日央广网)
法官开庭时打瞌睡,无疑极不严肃,违反了庭审纪律,有损法庭庄严形象和司法公信权威,不但会让当事人、旁听人员感到不快,也会让当事人对裁判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因而网友们对此纷纷吐槽就不奇怪,质疑法官“带病上阵”也可以理解。
但如果仅仅止于吐槽,简单对司法作风、司法公正加以指责、质疑,并提出对当事法官严厉问责,也就停留在事物的表面,从道德、正义高地表达了一下“愤慨”而已。
事实上,法官开庭打瞌睡现象,除了“带病上阵”身体不支、责任性不强等表面原因,背后很可能还另有其因。
从报道看,该案应该是合议庭审理的,打瞌睡的法官不是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也不是主持庭审工作的审判长,而是坐庭参审的第三位法官。否则的话,他打了一个多小时的盹儿,是无法将庭审继续下去的。
民诉法规定,简易程序案件由审判员(法官)一人独任审判,普通程序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一般三人)进行审理。简易程序案件审理中发现案件疑难复杂,也可以为转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超过三个月未审结的简易程序案件,必须转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这意味着,法官既要审理独自经办的案件,也经常会参与合议庭案件的审理,这客观上大幅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量。
大量的社会纠纷发生在基层,基层法院也由此承担了法院系统80%的办案工作量,“案多人少”矛盾尤其突出,许多基层一线法官年均结案在三四百件,工作、心理压力都很大,可谓不堪重负。如果再参加大量非自己承办案件的合议庭审理,势必导致法官分身乏术、力不从心,往往是合议庭开庭时,为满足组成人数要求,就抽身到庭上“坐一坐”,庭后在案件合议笔录上签个名,从而让严格的合议庭审理程序流于形式。
这种合议庭的“走过场”,也让法官责任心下降,甚至开庭打盹也不足为奇。何况是“带病上阵”身体不支的法官。
因而,简单吐槽法官庭审打盹,把板子都狠狠打在法官身上,可能有失公允,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借助当前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东风,从体制、机制上真正为一线办案法官减负,调研核定合理的年均办案数量,适当增加工作人员配置,避免法官成为“办案机器”,早日让其从“案多人少”的困境中走出来,有精力也有能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好、办扎实,从程序、实体上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实现司法公正。不能一味要求法官“多办案”“快办案”,而应确保法官“办好案”“办精品案”,以办案质量的无可挑剔,工作作风的严谨踏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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