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5-04-21来源:网络
央广网北京4月1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朝霞认为,造成多地沙尘暴和植树造林难局面很重要的原因是生态保护在法治方面的缺失:“虽然经过修改的环境保护法被誉为是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但我们的环境保护法关于生态保护的规定是比较少和比较脆弱的,从具体的条文上看,现有的内容还缺乏可操作性。”关于荒漠化的问题,尽管荒漠是地球五大陆地生态系统之一,但是现行的环境保护法第二条并未明确将荒漠列入环境的概念,沙化和荒漠化的问题在后面的相关规定中几乎也找不到一个条文,这足见我国的环境基本法对荒漠和沙地的问题重视不够。其次,在2014年年底公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也只重视了燃煤废气、工业废气、交通尾气、恶臭、扬尘等传统的大气污染问题,对于沙尘暴这一严重的由生态破坏而造成的气象型污染问题却完全没有规定。此外,连专门规定防沙治沙问题的《防沙治沙法》和专门规定气象灾害问题的《气象法》,采用的却是“地”“气”二元分立的模式,不利于有效应对沙尘暴。
气象分析师:近年治沙成效明显
中国气象局气象分析师孙倩倩介绍,就北京来说,近年的沙尘治理取得较好效果,发生沙尘暴的概率已经非常小。而且多数时候,北京出现的是浮尘的天气,扬沙也比较少,所以在北京似乎叫尘暴也更为合理一些。
据孙倩倩介绍,我们国家风沙主要有两大类:第一类是我们国家自己产生的,另一类就是来自境外。根据多年的统计,中国每年的沙尘暴大部分都是来自于境外,大概有6成是来自于蒙古国南部的一些地方,在途经中国北方的时候,会得到内蒙古或是新疆等地沙尘的补充而逐渐加强。在此轮扬尘天气中,风沙来源就是来自境外的蒙古国南部。
孙倩倩还强调,根据国家气侯中心的监测数据,50年来我国沙尘暴次数明显减少,特别是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沙尘天气迅速减少。进入21世纪以后,北方大部分的地区沙尘日速都平均减少了1到5天,尤其是在空气质量常成为焦点话题的一代京津冀地区,近10年的沙尘天气减少了5至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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