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5-01-13来源:网络
检察日报上期话题:1月3日,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拱辰楼发生火灾,导致有600多年历史的古迹全被烧毁。几个月前,云南丽江著名的束河古镇也遭遇大火。木质结构是着火的原因之一,但有当地民众认为,过度的商业开发,是古建筑失火的更深层原因。您认为,如何从法治层面保护好古建筑?
预防先行还应执法前置
不可修复的古建筑群和人文资料一旦发生毁损,之后再严厉的责任追究也无济于事,因此保护古建筑,必须未雨绸缪,映射于法治层面就是,预防先行并强化执法前置。
首先,从规划层面对古建筑进行跨区域保护。这点我们不妨借鉴法国文化历史遗产保护的相关规定,对文化历史遗产保护的范围不应局限于一栋楼或一座城堡,还包括它们周边的环境甚至景观地的列级保护和注册登记,相关范围内的建设活动都要受到严密监视。目前,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将古建筑作为增收手段,对周边建筑和设施也以拉动旅游为目的,从规划层面对周边设施的保护和监控就已经缺位。
其次,严格落实督查。对古建筑主体及周边建筑、游客管理、消防配套等各方面开展多维度常态化检查。倘若相关景区管理人员能强化配套管制,及时制止主体上的茶馆建设,在古建筑主体边沿布置应急处置消防器材,或许这场人文灾难就不会发生,最起码后果不至于如此严重。
最后,强化配套。从软件方面强化对周边民众、过往旅客的提醒和宣传,旅游经济固然重要,但更应以安全为本,离开了核心的人文景观,任何旅游经济都是无本之末;从硬件方面强化对建筑群的实时监督,对于土木结构的古建筑,不妨配备相应的感烟探测器、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避雷针等设备,借此将风险降至最低,从而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无论是预防先行还是执法前置,归根到底都需要地方政府、当地居民、游客对古建筑提高保护意识,只重商业效应,不重资源保护,无异于涸泽而渔,最终不仅砸了旅游招牌,更会留下人文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