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4-10-29来源:网络
在现代社会,律师的流动性越来越强。20世纪以来,从乡镇到城市,从一国到全球,律师职业的规模日益扩张。而商务律师事务所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张和全球法律制度的形成则将这一过程推到高潮。[1]虽然人们对律师的迁移早已司空见惯,但是法律社会学家却几乎没有研究过这一现象。[2]与此同时,大量关于移民问题的社会学著作都集中在部分劳动力市场上大量无专业技能的劳动者身上[3],却很少研究律师、医生、工程师等高技能专业人士的迁移。[4]本文以中国律师为例,探究社会学中法律与移民这两大研究领域之间的关联,并基于一个过程性(processual)视角来构建一个关于空间流动的分析框架,以理解法律职业的发展与分层等问题。
中国律师业在遭遇了文化大革命破坏之后,复兴于1970年代末。1980年代,绝大多数律师都还是政府雇员,服务于各级政府的法律咨询部门。[5]到了1990年代,我国才允许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而律师的跨地域流动也从此开始。[6]在经历了2000-2001年间由国家主导的“脱钩改制”浪潮之后,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改为合伙制,而大多数律师则则成为了事实上的个人执业者。[7]
自本世纪初以来,中国律师业的蓬勃发展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东部沿海主要城市。每年都有成百上千的外地律师从经济欠发达地区迁移到这些大城市从事律师业务。在过去十年间,中国律师的跨地域流动已经深刻地改变了我国法律职业的社会结构。当东部沿海城市的居民和企业享受到了规模大、层次齐的法律服务市场带来的种种便捷的同时,广大农村地区则面临律师短缺的困境,而中西部城市里律师与其他法律职业之间的竞争也仍然广泛存在。
本文立足于法律社会学、移民社会学和社会分层理论三个领域的理论节点,试图解释关于中国律师跨地域流动的三个实证性问题。首先,为什么大量的中国律师迁移到东部沿海城市?其次,迁移律师(migrant lawyers)——即从一个城市迁移到另一个城市注册执业的律师——如何在新城市中立足生存?最后,律师个体流动与律师业社会结构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下文将应用来自移民社会学和职业社会学的理论视角来解释这些经验问题。我们将首先提出一个研究法律职业空间流动的分析框架,然后运用此框架来分析当代中国律师迁移的模式、原因、后果及其结构性影响。
空间流动:一个研究法律职业的过程性视角
法律职业的社会结构由何产生?这是一个长久存在的法律社会学研究命题。现有的研究提供了三个理论视角,主要都是基于职业社会学。第一个视角是客户类型理论,是由海因茨(Heinz)和劳曼(Laumann)在其关于芝加哥律师的研究中提出的。[8]在帕森斯功能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海因茨和劳曼认为律师所服务的客户类型决定了律师业的社会结构。[9]在出身背景、教育程度、社会地位、人际关系网以及其他社会特征方面,为大企业提供服务的上商务律师(corporate lawyers)和为个人及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律师(personal lawyers)有着显著的区别。因此,法律职业的社会结构分为了两个相对独立的半球,很少有律师能跨越界限开展业务。
第二个视角是市场控制理论,它是由职业社会学发展而来,[10]而埃贝尔(Abel)关于英美法律职业的历史研究则推广了这一理论。[11]该理论明显有新马克思主义(neo-Marxist)或新韦伯主义(neo-Weberian)的烙印,通过控制“生产生产者”(production of producers,如执业许可、职业教育等)和“生产者的生产”(production by producers,如职业伦理规则、定价等)的手段而获得市场封闭和职业地位的集体性提升。与此相应,法律职业的结构性变化是由“职业计划”(professional project)内在演化而来,而在这一职业计划中,执业许可、教育、行业协会都由法律职业自身来控制。[12]
第三个视角是阿伯特(Abbott)提出的管辖权冲突理论。[13]这一观点沿袭了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的生态理论传统,认为职业构成了一个互动系统,而职业的发展也是在职业工作的管辖权冲突中得以实现的。对于法律职业而言,阿伯特研究了英美两国律师业的发展史,发现法律职业的结构性垄断是通过整顿未授权执业者和抵抗会计师、银行家、公证员、房地产代理人等其他职业对律师管辖权的入侵而实现的。[14]近年来一些关于拉美[15]、中国[16]等地法律职业的研究中也发现了类似的管辖权冲突。
虽然这三个视角为法律职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见解,但它们都未考虑到律师个体的流动对于律师业的发展和结构分化的影响。客户类型理论将律师们简化为客户社会地位和利益的附庸,市场控制理论将他们界定为职业计划所孕育和规制的服务提供者,而管辖权冲突论则关注职业之间的竞争而非单个职业内部的动态变化。目前还没有一个理论可以将律师业的宏观结构变化与个体律师的执业活动以及职业内部的人员流动结合在一起。
本文基于法律职业的过程性理论,提出了一个关于空间流动的分析框架来理解律师的个体迁移如何影响律师业整体的发展和分层。[17]我们的基本理论出发点,是法律职业不是一个静态的社会结构,而是一个随着空间和时间不断变化的社会过程。为了理解其本质,我们将研究的重点从客户类型和市场控制等静态机制转变到判断斗争(diagnostic struggle)、定界(boundary work)、交换(exchange)、迁移(migration)等动态过程。通过这样的转变,我们寻求在互动与结构之间建立一种概念性的链接。[18]其中的每个过程性概念,包括迁移在内,都既是被结构化的(structured),又具有结构化效果(structuring)。[19]一方面,法律职业在地理和社会空间上的结构不平等性引发了律师的迁移;另一方面,个体律师的空间流动可能会塑造或强化律师业的宏观社会结构。采用了这一过程性视角,空间流动的分析框架为解释律师业微观社会行为与宏观社会结构之间的二元性提供了分析工具。
在构建该分析框架的过程中,我们从移民社会学著作里获得了有益的见解。[20]帕克(Park)在其关于人类迁移的经典论述中,主张迁移会形成一种独特的人格类型,称之为“边缘人”。[21]边缘人是“一个文化混血儿,一个生活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群中并密切分享二者的文化生活和传统的人。即使被允许,他也不愿谈到他的过去及传统,而在他试图找到自己位置的新社会中,也无法被完全接受。”[22]迁移律师往往在法律执业环境迥异的地区之间流动;在很大程度上,他们属于这类边缘人,在被同化(assimilation)和退出(attrition)两种未知的命运之间不断挣扎。
当代社会科学关于移民问题的成因和延续方面已经有了非常详尽的学术研究。在经济学理论中,迁移被视为一种人力资本投资,而这种投资主要由劳动力市场的供需机制来驱动。[23]社会学中的移民理论——如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24]、社会资本理论[25]、累积因果(accumulativecausation)理论[26]——则强调工资差别、社会资本和社会网络在迁移发生和延续中的重要性。然而,除了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学者们似乎更着重于研究迁移的模式和成因,而不是迁移对社会结构的分层影响。
我们构建的空间流动分析框架旨在解释法律职业中迁移和分层之间的关系。它有四个组成部分:模式、原因、后果以及结构性影响。在迁移模式方面,我们首先研究法律职业内部结构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体现在不同的地理区域和不同的法律领域。在此过程中,我们要确定律师的迁出地和迁入地,以及迁移的规模和强度。我们也要研究哪些类型的律师最有可能迁移,并总结出迁移律师的基本人口特征。
在迁移原因方面,我们认为律师之所以变更他们的工作地点,主要基于两个原因:收入差距和监管机会。收入差距是人们选择迁移的必要条件。[27]如果迁出地和迁入地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律师和其他职业群体一样,其迁移的可能性就会更大。此外,鉴于迁出地法律服务市场往往存在各种限制、混乱无序并且缺乏专业化,迁入地较高的收入水平、丰富的市场机遇以及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都会吸引律师迁移。
尽管如此,经济激励因素不足以成为律师迁移的充分条件。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其他地方,律师都要遵守执业许可和注册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因此,监管机会就成为了律师迁移的一个重要前提。如果律师难以获得迁入地的执业资格许可,那么他们迁移的可能性就很小了。在美国等联邦制国家,各州被赋予律师行业准入的权力,跨州的律师执业行为被律师执业规则所限制。[28]而在我国,虽然每年组织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但地方政府和律师协会仍然设置了各种注册规则,从而限制了律师的跨地域流动。因此,律师迁移不仅是一个经济过程,而且是一个渗透到国家监管权力的政治过程。
在迁移后果方面,一个重要问题是专业技能在多大程度上能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29]在医学、工程等其他高技能职业,专业技能的科学性和普遍性更强[30],而法律专业技能却有所不同,它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地方性知识和地方性社会关系网。[31]虽然社会资本和嵌入性(embeddedness)的缺失是一个所有迁移的职业人士都要面对的普遍性问题,但律师专业技能的本地化特征使他们更难离开原先从业的地方。[32]迁移律师需要花费多年的时间才能在迁入地逐渐积累社会资本和建立社会关系网。许多移民群体可以通过家庭关系和出生地联系在迁入地获得社会资本[33],迪诺维茨(Dinovitzer)在关于从加拿大魁北克省迁移到安大略省的犹太裔律师的研究中也有类似发现。[34]然而,迁移律师还需要与迁入地的职业网络以及法院、政府机关等国家机构建立关系才能生存下去,而那些无法做到的律师在一段时间后则会被迫离开迁入地甚至退出律师业。
在结构性影响方面,我们认为由于经济和政治壁垒以及社会资本的缺乏,许多迁移律师都集中在迁入地的低端法律服务市场,为个人客户提供服务,从事一些声望较低的业务类型。[35]如果大量外地律师在短时间内涌入一座城市,则会导致该城市律师业劳动力市场的分层甚至分割。[36]在新城市生存立足的过程中,大多数迁移律师都要面临“同化或退出”的职业挑战。与此同时,在遭受人才流失的迁出地,律师迁移往往会造成高技能律师人才的缺失和其他法律服务提供者的滋生。总而言之,律师的空间流动加剧了律师业内的分层和不平等,这不仅体现在迁出地和迁入地之间,而且在迁入地内部也存在这一现象。
数据分析和研究方法
本文的数据主要有四个来源。首先,作为关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大型研究课题的一部分,第一作者在2004-2007年间对我国的256名法律执业者和国家官员进行了深入访谈。访谈是在1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行的,分别是北京市、甘肃省、广东省、河北省、黑龙江省、河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上海市、山西省、陕西省、四川省和浙江省。田野调查的地点涵盖了我国大部分地区以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受访人不但有律师和其他法律服务提供者,而且还有管理律师业的司法行政官员。此外,本文还使用了第一作者及其合作伙伴在2010年8月在北京对5名刑事辩护律师所进行的访谈。[37]虽然大多数访谈所涉及的问题范围要更广,但关于律师迁移的话题在访谈过程中反复出现,第一作者在田野调查过程中就此问题积累了大量的数据。
其次,第一作者和第三作者在2009年夏天进行了一次关于中国法律工作环境的问卷调查,这一调查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定量数据。在收到的2335份问卷中,1511名受访人自我认定为法律系统成员,其中1019名受访人是专职律师。[38]虽然这并不是一个概率样本,但是该样本至少在两方面代表了中国律师群体的实际情况。第一,样本中1019名专职律师所提供的地理信息与2005年全国实际存在的114253名专职律师的地区分布具有极高的相关性(R=.92)。第二,样本中党员律师所占比例(27.5%)与全国所有律师中党员所占比例(27.3%)几乎完全一致。然而,该样本中女性律师所占比例偏低。2005年全国律师中女性的比例为15.8%,而样本中女性的比例仅为11.3%。我们也意识到,经常使用互联网的律师相对于传统的律师年龄更低而且更精通网络技术。[39]这些特征也许增加律师迁移的可能性并且影响他们的谋生手段。因此,我们仅仅使用中国法律工作环境调查的数据来对律师迁移的一般模式和不同城市间的收入差距进行描述性分析。
最后,我们使用了《中国法律年鉴》《中国律师年鉴》和《中国司法行政年鉴》中所提供的官方数据来描述2000-2007年间中国各地律师业的人员增长情况。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些数据,我们对由第二作者在2010年间从互联网收集的一些关于律师迁移的媒体报道和博客帖子进行了分析。[40]在这四种数据来源的基础上,我们综合运用社会科学方法进行分析,试图建构一个关于中国律师迁移的模式、原因、后果以及结构性影响的动态图景。
中国律师的迁移模式
中国律师在一个高度割据的法律服务市场里工作,东部沿海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商务领域与其他业务领域之间都存在着极大的不平等。[41]北京和上海的精英商务律师在豪华的写字楼里办公,享受着快速全球化的市场所带来的高收入和声望;[42]而在小城市和农村地区,许多律师却难以维持生计,有时在刑事辩护中甚至会危及个人安全。[43]中国律师业这一多样化并高度分层的社会结构是我们理解律师跨地域流动的出发点。
在某种程度上,迁移律师与外来务工人员在迁移模式上有类似之处。研究表明,外来务工人员并非漫无目的、随意无序地迁居到大城市,而是被吸引到东部沿海一些特定的地方,在地缘关系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城中村。[44]同时,我国的户籍制度从制度上区分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以及不同地区间的居民。[45]这一体制形成了一种空间等级,导致城市比农村可以分配到更多的国家资源。这也导致了劳动者依据其户籍被划分为精英、本地人和外地人。[46]中国的迁移律师同样受制于户籍制度。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无法取得迁入地的户口,因此成为城市里的“流动人口”。[47]
图1:2000-2007年省人口和律师分布的基尼系数
数据来源:2000-2007年《中国律师年鉴》。
尽管如此,与一般人口迁移相比,中国律师的迁移具有一些独特的模式。图1显示了从2000年至2007年中国各省人口和律师分布的基尼系数。虽然这一时期我国的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都相对稳定,但专职律师分布不均的问题却越来越显著。这表明各省间律师人数的增长是极不平衡的。正如附录所显示的,2000-2007年各省律师人数的年平均增长率相差极大,北京市高达24.35%,而吉林省只有1.48%,分列前三位的是北京市、广东省(13.66%)和上海市(12.59%)。
根据附录中的年鉴数据,表1显示了在2000-2007年之间专职律师最多的五个省份。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和上海两地的律师人数增长不但显著,而且是一个新现象。在2000年,北京的律师人数还排不进全国前五名,但到了2001年,就跃居到第三名,再到2007年,北京的律师人数已经是全国最多的了。而上海律师人数排名的提高则要更晚一些——2004年上海成为第五名,其后两年一直保持着第五名,在2007年升至了第四名。在本世纪初,广东一直是全国律师最多的省份。然而,其地位并不能与北京和上海相提并论——这两座直辖市在专职律师人数增长的上超过了其他所有的省份。在2000年律师人数排名前五的省份占据了全国律师总人数的33%,而到了2007年,北京、上海再加上广东、山东、江苏三个律师人数排名最高的省份则占据了全国律师总人数的41%。与图1一致,表1也表明了中国律师的地域分布在短时间内变得更为集中,但中国的人口在同一时期却没有发生类似变化。
不同地区律师人数增长的显著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国各地经济水平和法律意识发展不平衡。然而,我们发现律师迁移是各省份律师人数增长差异的一个潜在原因。也就是说,某些省份有更高的增长率并不仅仅是由于当地有更多的人成为律师,而是因为外地的律师从律师增长率较低的省份迁移到了这些地方。2009年中国法律工作环境调查显示,1019名受访律师中约1/3的人表明他们过去曾在其他城市从事法律业务。在上海执业的律师中,47.5%的律师曾在其他城市工作过,在北京这一比例为44.3%,而在广东则为43.2%。表示未来五年内有计划迁移到其他城市工作的受访人也将北京、上海、广东列为最受欢迎的三个目的地。
我们的访谈数据也表明,北京、上海、广东是律师在省际间迁移的最主要目的地(IN06504;IN06505;IN07136;IN07506)。在广东省,作为一个没有主要法学院的经济特区的深圳不仅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而且还汇集了数以千计的迁移律师(IN07131;IN07133;IN07135;IN07136)。在中国法律工作环境调查中,表明他们在未来五年内有计划迁移到广东的受访律师中有60%都将深圳作为首选目的城市。虽然大部分迁移律师都将“北上广”作为理想目的地,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如愿,不少人只能迁移到其他东部沿海城市或者是离家较近的城市。问卷调查显示,其他受欢迎的目的地几乎都是发达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包括成都、长沙、重庆、杭州、苏州、天津、西安等。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省内的迁移要更为普遍。在宁夏,自治区首府银川吸引了大批省内律师。2006年全自治区律师总人数的2/3都集中在了银川(IN06515)。据宁夏的一位律师介绍,他曾是某县的一家国有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但由于业务范围狭窄、客户质量不高、收费起点也很低,所以他辞职去了银川,成了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普通律师(IN06515)。甘肃、四川等其他西部省份也同样存在律师集中在省会城市的现象(IN06513;IN07142)。甘肃省司法局的一名官员透露,2006年全省47%的律师事务所以及58%的律师都集中在省会兰州(IN06512)。对于迁出地而言,省内迁移比省际迁移会造成更加严重的影响,因为前者将导致本地性的人才流失,省会城市的律师业繁荣发展,而小城市或农村地区的律师只能勉强维持生计,二者之间的职业化差距不断扩大。
尽管如此,2009年中国法律工作环境调查表明,律师迁移是一个全国性现象。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中,有来自20个省市的律师表示在未来五年内有迁移的计划。虽然北京、上海和广东也在迁出地之列,但它们是律师迁出比例较低的三个地方。另外,并非所有的律师都是从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东迁至较为发达的东部城市,问卷调查显示,有15%的迁移律师是从北京、上海和广东迁出的。
与此同时,本世纪初以来,北京等主要迁入地的律师人数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截止2009年底,北京共有21215名律师,仅当年就增加了3284名律师。将近60%的北京律师没有北京户口,而在2009年新增的3284名律师中,拥有北京户口的不足1000人(XHW_20100417)。仅在北京城区的海淀区,迁移律师就占了2006年一年新增400多名注册律师的四分之三(IN07121)。这些热门迁入地的律师业市场竞争也就因此变得更加激烈。
中国律师为何要迁移?
中国迁移律师在过去十年内数量急剧增长的现象令人深思。一个合理的假设是律师的迁移模式与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模式相似。然而,通过分析年鉴中的数据,我们发现情况其实并非如此。广东和浙江两省接收的外来务工人员是全国最多的,而北京和上海则是迁移律师的最主要目的地。[48]制造工人和建筑工人往往基于地缘关系而形成较大的移民群体,[49]而律师的迁移则不会形成类似的地缘性群体,而且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很难承担法律服务费用,也难以成为迁移律师的主要服务对象(IN07134)。相反,中国律师迁移的最主要原因是收入差距和监管机会。前者是律师迁移的主要动力,而后者则是2000年代中期迁移律师人数急剧增长的原因。
收入和工作机会上的差距是中国律师迁移的根本原因。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的律师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收入差距。一位在甘肃兰州执业的律师在2006年接受访谈时说道:
我老家在平凉[……]有一个县只有一个律师,他一年要办200件左右的案子,一个案件收500-600块钱,还有几个法律工作者,给企业当法律顾问少的两千,多的五千,主任一年能挣3-4万就不错了,忙得要死要活。因为地域差别和发达地区没法比,当事人给100块钱在县里就要跑前跑后,兰州一般一个案子要2000-3000块,上海我听说是2万以上。(IN06140,甘肃省)
这位兰州律师还告诉我们,2000年他所在律所的一名合伙人去了上海发展,成为当地一家律所的普通律师,收入却翻了一番,从10万元增加到了20万元。在工作了五、六年后,这位律师的年收入能达到50万元左右(IN06140)。据甘肃省司法厅的官员所言,兰州律师的年均收入约为3万元,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相当,只有少数律所的几个合伙人每年的收入能达到50万元至200万元左右(IN06512;IN06513)。据兰州的另一位资深律师透露,在北京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费用一般至少为1万元到2万元,而在兰州则不超过3000元(IN06131)。即使考虑到北京和上海较高的生活成本,不同城市的律师之间仍然存在显著的收入差距。
然而,通往大都市的道路并非遍布黄金。许多迁移律师在迁入地无法找到足够的案源以维持生计,一两年之内就被迫回家(IN06122;IN06131;IN06140;IN06513;IN06517;IN07119;IN07121)。考虑到年龄以及离开熟悉的执业环境的高额成本,年长的律师一般没有迁移到大城市的计划。一些来自不同省份的受访者都表明,相比35岁以下的律师而言,40岁以上的律师迁移的可能性要小得多(IN06125;IN06128;IN06131;IN06140;IN07148)。据上文那位去上海发展的律师的前同事透露,其年收入之所以能达到50万元,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他在自己精力最旺盛、能力最突出的年龄去了大城市。
他2000年去了上海,当时38岁。[……]今年他44岁,去年回来的时候我跟他聊,现在年收入能达到50万,5-6年的时间建立了一定的业务网络。[……]当然回来的人也有,我们某个省属所的一个主任在沿海呆了3年回来了,他的年龄已经53-54岁了,是47-48岁的时候去的,到新城市不适应,吃苦精神也跟不上,这边毕竟有很多网络。[……]我们的年轻律师出去的都还可以,我自己现在是无法脱身了,要是年轻10岁或者不是负责人可能还有打算。(IN06140,甘肃省)
迁移律师一般需要几年时间在迁入地建立新的职业和社会关系网(IN07125)。这导致了年长的律师迁移到新的地方需要花费更高的成本,因为他们在迁出地多年积累的社会资本会随着迁移而流失。
图2:律师在各线城市的收入中位数
数据来源:2009年中国法律工作环境问卷调查,样本数 = 1019。
中国法律工作环境调查结果显示,律师之间最大的收入差距并非存在于不同城市的律师之间,而是存在于同一个城市的律师之间以及不同城市前20%高收入的律师之间。这一结论与许多律师的想法截然相反。图2显示了各线城市收入排在前20%和后80%律师的收入中位数的差异。[50]在一线城市,我们发现收入排在前20%和后80%律师的收入中位数差距最大:收入排在前20%律师的收入是后80%律师的7.5倍。各线城市中收入排在前20%律师的收入中位数差距也是相当大的。平均而言,二线城市收入排在前20%律师的收入比三线城市排在前20%的律师要多1/3,但是却比一线城市排在前20%的律师少了约50%。然而,对于收入排在后80%律师而言,三个级别城市之间的收入中位数差距则要小得多。这意味着,如果律师在迁出地的收入未达到前20%,即使迁移到其他城市,其收入也未必能大幅增加。许多二、三线城市的律师在决定迁移时往往不会注意到这一现象(IN06119;IN06140)。
收入差距在中国律师业一直存在,但是2000年代中期以来,行政法规对于省际间律师流动规定的适当放宽直接而显著地增加了律师的迁移。2003年8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成为了一个转折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14条的规定,职业许可只能由法律或行政法规设定。在该法颁布前,成为一名中国执业律师不仅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每年还要在省司法厅年检注册,而且还存在许多限制律师跨地域流动的地方性规定。由于《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才有设定职业资质行政许可的权力,因此省一级的司法行政机关就不能再自行制定地方性规定来限制律师注册。自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生效以来,如果律师可以在迁入地找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并办好司法局的相关注册手续,那么无需变更户口或人事关系就可以在省际间相对自由地迁移(IN06513)。[51]然而,迁入地的律师事务所依然很少能够给外地律师提供本地户口。
虽然迁移律师无法取得本地户口,但是这并没有影响他们迁移到东部沿海城市。作为最大的迁移律师集中地,北京最初向全国各地的外来律师敞开了大门。在2006年的一次访谈中,北京市司法局的一名官员对外地律师大规模迁入北京表示了乐观:
我觉得北京律师数量饱和不饱和没法衡量,因为中国和美国的情况不一样,不是各州分立,而是全国统一的律师证,律师执业的地域是不受限制的,而且也没法估算北京有多少律师才饱和。今年北京的律师数量大概要长两千多,但是北京的律师其实是做全国的案子的,有的外地律师来了北京之后其实还是做原来地方的案子,只不过是办公室在北京,拿了北京的执业证,算北京律师了,所以说北京律师其实是个品牌。(IN06505,北京)
外地律师源源不断地涌入北京,北京律师协会也因此增加了一大笔会费收入。北京的每一名注册律师每年需要缴纳2500元个人会费,每家律所则需要缴纳1万元团体会费。北京目前有2万多名注册律师,那么北京市律师协会每年就可以收取大约5000-6000万元的会费,而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收入都归入了北京市司法局。在2010年,北京市律师协会调整了个人会费,每人每年由2500元降到了2000元。与此同时,协会要求所有外地进京律师将人事档案保管在北京本地的人事机构,以此来限制律师的迁移。相比过去几年,这给外地律师迁移到北京造成了更大的困难。[52]
除了收入差距和监管机会,家庭因素和政治因素也是律师迁移的原因。在2009年的问卷调查中,一名律师在被问及潜在的迁移地时,并没有具体指出哪座城市,而是回答“随孩子”——这意味着子女的教育问题对于至少一部分迁移律师而言十分重要(IN06113)。北京和上海这样的直辖市拥有更优质的教育资源,而且名牌大学在京沪两地的高考录取名额也比其他绝大多数城市更多。与其他外来群体一样,律师也可能会为了子女未来的发展而选择迁移到新的城市。但事实上,如果他们无法获得大城市的户口,其子女也就很难充分享受到当地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势。[53]
此外,还有一小群为了维护人权和公益事业而迁到北京执业的律师(IN06153;IN07115;IN10103;IN10105)。虽然他们在迁移律师中所占的人数比例极小,但由于这些律师经常受理一些备受关注的案件,因此拥有很高的媒体曝光率,尤其吸引了国际媒体的目光。[54]这类律师迁移到大城市比其他迁移律师更需要经过全盘衡量。因为除了经济因素和职业发展的考量,迁入地的政治环境也是他们需要考虑的重要方面。
十分悖谬的是,虽然北京对于律师活动的监管较其他省份更为严格,但专门从事维权活动的律师在北京执业却要比在偏远省份更有安全保障(IN10103)。有这样一个特殊的案例,一位河南律师因为状告当地司法局收取过高的律师注册费而被司法局报复,扣押了他的执业证,而北京市司法局却一度默许他无需变更律师执业资格就可以在北京继续执业(IN07115)。因此,或许是基于政治因素的考虑,全国大部分专门从事维权活动的律师都集中在北京执业(IN10101)。[55]下一节的分析将阐明,这些律师和其他迁移律师的生存方式有着很大的区别。
在新城市生存立足
随着大批外地律师涌入北京、上海和其他大城市,迁移律师们每天都要考虑如何在新城市生存。如关于社会资本的一般性著作所预测的那样,本地关系的缺乏是迁移律师必须克服的最大障碍 (XHW_20070815)。[56]与加拿大的犹太裔迁移律师依靠本民族社区所形成的“界定团结”(bounded solidarity)来获得社会资本的做法不同[57],中国迁移律师的地缘和社会背景都太多样化了,因此很难在迁入地的社区中获得支持。于是他们只能做与美国职业地位较低的律师们所谓的“追赶救护车”(ambulance chasing)行为相差无几的事情。[58]例如在法院门口派发名片、为客户提供风险代理等(IN06119;IN07121;ZLZFW_20070815)。更有甚者,一位北京的迁移律师居然写信给当地法官,许诺给为其提供案源的法官回扣——后来一名法官举报了此事,该律师也因此受到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处罚(ZLZFW_20070815)。不难想象,大多数迁移律师只能从事较为低端的法律服务业务,如刑事辩护、离婚诉讼、劳动纠纷、房屋拆迁等为个人客户服务的纠纷(IN06113;IN06116;IN06118;IN06119;IN07131;IN07132)。
面对迁移带来的困境,一些迁移律师想出了新颖独特的方法来宣传自己、寻找客户,特别是借助互联网这一媒介。由于缺乏案源,他们经常靠上网来打发工作时间。一位来自于湖北省、后来成为网络名人并出版了一本律师实务书籍的迁移律师就是如此:
那时候没事就在网上泡着,写一些文章,就认识了一些律师朋友,然后建了个QQ群,后来就发现有些人在QQ群里找我咨询,我的回答其他人也都能看得见,这样慢慢咨询得多了,我就决定建一个大律师论坛,这样通过咨询可以找到一些案源。(IN06119,北京)
除了在网上宣传自己外,一些迁移律师还在博客和互联网论坛发表大量的专业文章,有人甚至借助出版书籍来推销自己,从而获得更多的案源(IN06118;IN06119;IN07132)。这些文章和书籍在描述他们的职业资质和经历时,往往会夸大其辞。例如,上文所引的这位律师在他的许多网络文章中自称 “资深大律师”,而事实上他那时执业还不到三年时间,只能勉强维持生计(IN06119)。无独有偶,一位北京的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也在访谈中抱怨所内的一名外地进京律师在网上过分夸大自己的业绩,甚至把他同事办的案件归入自己的工作经历中(IN07121)。
虽然许多迁移律师通过网上网下各种方式积极寻找案源,但他们往往只能获得微薄的收入,有的年收入只有1万元左右(IN06119),与在农村地区执业的律师收入相差无几。[59]据一名从广东省内迁移到广州市的律师所言,他花了两至三年的时间才在广州建立起新的社会关系网,逐渐取得业务,而对于来自其他省份的迁移律师而言,则至少需要四至五年(IN07125)。许多迁移律师在新城市身处困境,一方面是由于缺乏社会资本,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在2007年《律师法》修订之前,所有执业律师必须挂靠在国办、合作制或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然而,大多数事务所的分配方式是提成制,对律师工作的支持微乎其微。[60]即使在今天,个人律师事务所也还不多,而且根据2007年《律师法》第16条规定,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因此,大多数迁移律师虽然在工作中几乎完全依靠自己,却要向其所在的事务所支付高昂的提成费。[61]
逃脱了“追赶救护车”命运的迁移律师主要有两类——我们称之为“名流型律师”和“激进型律师”。“名流型律师”也就是那些在迁入地成为媒体红人的律师,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岳成律师。岳成是黑龙江人,1990年代来到北京,后来成为当地电视节目和报纸专栏的长期嘉宾(ZLYXW_20100520;FYFZ_20080708)。和许多迁移律师一样,岳成刚到北京的时候也缺乏案源,但他既没有花钱求人推荐客户,也没有向当地法官寻求帮助,而是在两年内每周都在国内几家知名报纸上刊登广告。最后,还是他作为黑龙江省“十佳律师”的称号吸引了北京媒体的关注。岳成等早期迁移律师的成功激励了许多后来者的尝试和探索,但如今的竞争已经太过激烈,几乎无法复制前辈的成功。
尽管如此,媒体曝光仍是帮助迁移律师树立声誉的重要手段。例如,一位律师从山东迁移到上海后,凭借其在网上的口碑以及国内电视媒体对他的采访,逐渐成为沪上最知名的离婚诉讼律师之一:
我01年到上海来失败了,因为当时做律师必须有户口,所以我就回家,[……]然后03年3月又回来。开始最主要的就是案源问题,外地律师来上海都想做授薪律师,可是没人要,[……]所以最早我就挂靠在一个宁夏所的上海分所,做提成律师,开始也没什么案子,整天就是在那里坐着,坐着坐着就有了很多想法。[……]然后就开始做房地产方面的网站,后来慢慢就有来咨询的,因为当时靠网络来推销自己的律师还很少,结果03年一年就挣了13万。当时主要是咨询,也代理一些案件,后来就发现自己的层次还是比较低,大的客户搞不定,小的客户又觉得麻烦。后来我观察了一下,法院一半以上的案件都是离婚案件,于是03年下半年就转做婚姻了,因为上海的婚姻案件涉及的财产比较多,而且通过网络来的客户一般层次比较高,现在我的客户70%都是从网上来的。后来的事情你就都知道了,04年5月的时候有一次机会,凤凰卫视来采访,因为我写了一篇文章叫《网恋是婚姻杀手》,当时这个话题很热,后来04年7月份又到中央台做了节目。这主要是因为我网络做得好,而且北京的婚姻大牌律师都太老了,年轻的又没有出名的,所以就找到了上海。(IN06116,上海)
迁移律师没有太多的本地社会资本,他们如何吸引媒体的关注呢?关键在于专注于某一个具体的法律领域,如离婚诉讼、刑事辩护、房屋拆迁、行政诉讼、公益诉讼等。虽然这些领域中没有一项是非常赚钱和高端的领域,但是相比复杂、技术性强的商务法律领域,它们更容易获得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如果迁移律师精通于上述某一个法律领域,办理过几个具有影响力的案件,那么他们就更有可能获得媒体的关注。毫无疑问,不是每个外地律师都能靠专业化发展而成功,但一个事实是,绝大多数“名流型律师”都是在一两个非常具体的法律领域里的专家。
这样的故事在互联网上比比皆是。例如,来自江西的王才亮律师从他的律师事务所开业起就将业务集中在房地产和医疗事故纠纷领域。当他迁移到北京后,发现城市周边正在进行大范围的旧城改造,便抓住了这一机会,专门办理房屋拆迁案件。后来,他还出版了几本专著,成为中国房屋拆迁法律领域的知名专家(CLC_20060608)。另一个例子是自称为死刑案件专家的孙中伟律师,他声称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是全国唯一一家以死刑复核、死刑辩护为主要业务的事务所。他刚到北京时资历尚浅,住的是地下室,骑的是二手自行车,每天夹杂在拥挤的公交车上,还在法院附近派发自己的名片,却依然收效甚微。直到2007年1月,在获悉最高法院决定将死刑复核权从地方收回中央之后,他最终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执业方向。很快,年仅29岁的孙中伟受到多家国际媒体的采访,并被称为“中国死刑复核第一人”(ZGFYW_20100524)。2009年,孙中伟把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开到了北京市中心最繁华的的地段——王府井步行街,这也进一步提高了他的知名度。
另一类特殊群体就是北京的少数专门从事维权活动的“激进型律师”。与普通迁移律师一心赚钱谋生不同,激进型律师将其执业范围限于政治敏感案件,从而引起了我国政府、外国捐赠机构以及国际媒体的广泛关注。[62]其中一些律师来到首都就是为了从事人权和公益事业,而其他人则是因为无法立足生存才逐渐变得激进(IN10103;IN10105)。例如,上文曾提到一位河南进京律师曾因控告当地司法局收取过高的会费,被地方当局认为他在执业过程中无事生非,于是他被迫离开家乡,最终决定迁移到北京继续执业(IN07115)。
虽然几乎每年都有激进型律师被吊销律师执业证或受到政府的干扰,但也有许多人仍然坚持追求他们的维权事业,甚至已经在北京形成了一个小规模群体(IN10101;IN10104)。这些律师的政治性活动已经使我国政府及其司法行政机关充分意识到律师迁移可能带来的潜在政治风险。举例而言,2008年8月,35名激进型律师给北京市律师协会写了一封公开信,要求律协实行直接选举(IN10105),而这些律师中大多数都是外地进京律师。北京市司法局不仅在其网站上对这封公开信做出了严厉的回应(NFC_20081014),而且还勒令其中几名主要参与者离开其所在的事务所乃至停止执业(IN10105)。正是由于这些激进型律师的呼吁和抗争,北京市律师协会于2010年降低了会费,并开始实施针对外地进京律师的各种限制措施。
而对大多数迁移律师而言,成为名流型律师不切实际,转型为激进型律师又风险太大。到目前为止,这两类律师的人数还相对较少。在来到迁入地之后,大多数迁移律师都面临着“同化或退出”的艰难选择——要么通过不断积累社会资本而使自己的业务逐渐本地化,要么就无法立足,最终选择离开这个城市,甚至不再从事律师职业。虽然我们没有关于中国各城市律师流失率的统计数据,但我们的访谈表明,年轻、资历尚浅的律师离开的可能性更大,尤其是那些从法学院毕业或通过司法考试不久就涌入大城市的律师(IN06116;IN06119;IN06505)。下一节将分析律师迁移对整个中国律师业社会结构所产生的影响。
律师迁移的结构性影响
律师迁移和律师业社会结构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一方面,如前所述,由于我国各地方经济以及律师业发展极不平衡,从而导致大批律师从经济欠发达地区迁移到东部沿海大城市。另一方面,由于过去十年律师跨地域流动的迅速增加,中国律师业内部的地域分层现象也愈发明显,全国各地心怀抱负的律师们纷纷向北京、上海等大都市集中。与此同时,在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律师还是持续短缺,而其他法律服务提供者却在蓬勃发展。
在农村地区,律师迁移加剧了律师专业服务的短缺,使当地的律师业难以注入新鲜血液而自我维系。据司法部2004年的统计,全国有206个县没有执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RMRB_20060608)。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刘思达和吴洪淇也指出,至少有同样多的县只有一家国家出资设立、总共不到十名律师的律师事务所。[63]据统计,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有380万人口,却只有83名律师,而附近的德保县在2007年只有2家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平均年龄66岁,过去的11年没有增加过一名律师(FZRB_20071014)。
当然,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律师短缺并不只是律师迁移所导致的,也是因为这些地区对律师服务的需求相对较低。刘思达和吴洪淇的研究显示,中国农村纠纷解决的职业系统是层级分化的,包括多重的法律和政府行为主体,律师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只处于边缘化的位置。[64]非正式的协商和当地干部的调解解决了大多数农村纠纷,而只有极小部分纠纷能进入正式司法体系中,通过法官和律师解决。[65]在这个意义上,迁移律师们背井离乡,不但是由于大城市能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而且也是由于迁出地无法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
即使在内陆地区的省会城市,许多业务能力强的律师也选择离开本地,迁移到东部沿海城市执业(IN01635)。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省份,律师迁移直接导致了当地律师业发展迟缓。2000年代中期,甘肃省每年约有170-180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其中只有1/3的人成为执业律师。同时,每年有50名以上律师迁到其他省份执业(IN06512),甘肃省的律师数量也因此停滞不前(见附录)。这些地区的律师业不但面临着律师流失的困境,而且由于外流律师往往会带走一些高端企业客户,使当地律师业很难专业化发展(IN06135)。而留在本地的律师大多是各种类型案件都办理的“万金油”律师,而且还要与其他法律服务提供者相竞争,包括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咨询机构、“黑律师”和“赤脚律师”等。[66]
与此同时,律师的跨地域流动也加剧了迁入地律师业的层级分化,在北京和上海尤其明显。在北京,除了少数主要负责处理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的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以外,大多数本地律师都尽量避免从事刑事辩护,而将这类较为棘手和危险的案件留给了迁移律师(IN06113;IN06118)。[67]而从迁移律师的角度来看,刑事辩护是个不错的执业领域,因为较民事案件而言,刑事案件对社会嵌入性及地方性知识的要求相对较低。而且,刑事案件往往受到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相比其他类型的案件,刑事辩护更容易为律师赢得声誉(IN06113;IN06118)。因此,许多新来的迁移律师为了能在新城市扩大自己的业务范围,甘愿冒险承办刑事案件。
在北京和上海,律师迁移并没有显著增强本地律师业整体上的专业化程度,但却大大改变了律师业底层缺乏分化的状况,促进了该层次律师的专业化。许多迁移律师在新城市缺少社会资本和业务机会,于是他们被迫承办低端法律领域的案件,以在迁入地立足生存(IN06119;ZLZFW_20060608;FZRB_20071014)。为了在行业底层获得成功,迁移律师需要确定一个具体领域并精通于此,如上文提到的离婚、房屋拆迁、死刑复核等。如前所述,在北京和上海的律师业内,名流型律师已经通过这种方式在某些领域取得了领先地位。还有些迁移律师开拓了法律服务的新领域,这些领域此前还很少有本地律师关注,例如,近年来房屋拆迁已经成为中国最显著的社会问题之一;公益诉讼也成为迁移律师主要关注的一个新领域(IN06115;IN06153;IN07115)。
虽然律师迁移促进了北京和上海律师业底层的专业化,但它对于高端领域的影响仍然微乎其微。一位北京律师对此做出了如下解释:
外地律师事业上的压力很大,在法院门口发名片的外地律师多,有的就是租个地方、支个桌子,大部分都是在竞争中低端市场。但其实这对北京本地律师构不成太大威胁,因为像那些高端业务,比如国际贸易、知识产权,都是开放的,现在还远没有饱和,所以说外地律师进来可以促使北京律师更加专业化,更高精尖。(IN07121,北京)
在北京等主要迁入地城市,过多的律师集中于低端法律领域,似乎造成了这些城市律师业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然而,我们的中国法律工作环境调查表明,在一线城市(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如果不考虑执业年限长短的话,本地律师和迁移律师在收入与专业化程度上都没有显著差别。这表明,与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预测不同,律师迁移并没有在本地律师和迁移律师之间形成分割。[68]实际发生的情况是,迁移律师在经历了几年的艰难创业后,要么融入当地的律师群体,要么就被迫离开。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克服了重重困难而融入当地律师业的迁移律师可以逐步提升自己的职业地位,并获得与本地律师大体相当的收入。
与此同时,在北京、上海等迁移律师大量涌入的城市,本地知名法学院的毕业生牢牢地占据着法律服务领域的最高端。例如,专门从事高端商务领域的律师事务所的大部分律师都毕业于知名法学院,通常还辅以一个国外的法律学位,而这些精英律师基本上都选择在北京或上海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69]在这一小部分精英律师中,许多人并不是本地人,而是在当地的知名法学院毕业之后通过单位聘用才获得了本地户口。我们并不将这类律师界定为迁移律师,因为他们从执业之初就在当地发展。然而,应当注意到这一精英群体的存在,以及凭借职业教育而提升职业地位的可能性。当然,也有一些精英商务律师出于工作或家庭因素的考虑在北京和上海之间迁移(IN06224),或者从北京迁到广州、深圳(IN07221;IN07136),但这种大城市间的迁移与从其他地区向这几个城市的律师迁移有着本质区别。律师迁移对于中国高端法律服务领域的影响微乎其微,而对于那些从外省迁移到这几个城市的律师而言,在这些规模不大声望却很高的法律领域执业的可能性非常小。
最后,迁入地律师业内部的分层现象也进一步推动了律师的迁移。由于各地区收入差距过大(见图2),会有越来越多的律师选择迁移。当他们考虑迁移时,往往倾向于将自己与迁入地的本地律师乃至精英律师进行类比,认为自己可以成为业内的中等收入者(IN06122;IN06131;IN06140;IN07119;IN07121)。但事实上,大多数迁移律师只能依靠承办低端法律服务领域的案件勉强维持生活,因为这部分市场的收费标准要比中高端市场低得多。也就是说,在计算迁出地和迁入地的收入差异时,迁移律师往往并未考虑到自己将会由于迁入地市场的分层而进入该市场的低端。而随着越来越多关于名流型律师的成功故事出现在媒体报道中,更多雄心勃勃的律师将会决定迁移到东部沿海城市。于是,律师迁移就成了一个自我循环和延续的过程。然而,随着迁入地律师业整体规模的扩张,迁移律师成功的可能性也在降低。他们虽然有机会在新城市取得成功,但却更可能陷在律师业的底层无法自拔,或者干脆退出。从长远看来,律师迁移就成为了一种加剧了律师业内部结构性不平等的社会过程。
结论
从世界各国法律职业的发展史来看,律师都趋向于集中在各国的经济和政治中心,但在本世纪前十年中国律师的迁移无论从速度还是规模来看都是史无前例的。在本文里,我们分析了中国律师跨地域流动的模式、原因、后果以及结构性影响。律师迁移主要有两个原因:东西部地区收入差距和《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监管因素,而北京、上海、广东则成为律师迁移最主要的目的地。对许多迁移律师而言,在新城市生存立足充满了挑战。除了上文提到的少数名流型律师和激进型律师之外,经过在迁入地几年的打拼,大多数迁移律师要么融入了新城市,要么就被迫离开。然而,与外来务工人员所处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状况相比,如果迁移律师能够克服迁移早期的各种艰难困苦,那么他们有机会获得更高的职业地位。
律师迁移对中国律师业的社会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一方面,它加剧了农村地区律师的短缺以及内陆城市里法律职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在这些地方,大多数律师并没有特别擅长的专业领域,所以他们不得不与大量的其他法律服务提供者竞争。另一方面,律师迁移也加剧了东部沿海城市律师业的层级分化,在北京和上海这种现象最为明显。大多数新来的迁移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房屋拆迁等低端法律服务领域,而本地律师则往往认为这些领域风险很大而且利润不高。高端商务律师事务所里的律师们可以获得可观的收入、享受高品质的中产阶级生活,而许多外地律师却只能为了维持生计而以“追赶救护车”的方式四处寻找案源。
律师迁移不仅有经济影响,而且还有政治影响。近年来从事维权活动的激进型律师在北京的大量出现就是律师迁移的一个直接后果,这也使我国政府越来越关注某些迁移律师的政治性活动。而更重要的是,律师向东部沿海主要城市的集中使得各地区的律师业在回应民众“接近正义”(access to justice)的需求上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差距,而这反过来会进一步边缘化内陆和农村地区的律师在纠纷解决中的地位。从长远看来,律师的这种边缘化地位,有可能会影响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
本文的主要社会学贡献在于通过中国律师迁移的例子来发展一个理解微观流动和宏观分层之间关系的过程性视角,而这一视角可以被应用在关于律师业或其他职业的研究中。我们提出了一个关于空间流动的分析框架,通过分析个体律师的空间迁移来解释律师业的社会结构,并试图探究这一微观社会过程与专业化、不平等、政治动员等宏观结构性现象之间的关联。虽然中国律师迁移的一些结构性影响有可能符合客户类型理论(如北京律师业的分层现象)、市场控制理论(如行政许可的监管变化)或者管辖权冲突理论(如内陆地区法律职业之间的竞争),但是这三种现有理论均无法充分解释过去十年里中国律师业的结构分化。这一空间流动分析框架的贡献恰恰在于揭示了职业发展和分层过程中的内在人口动态,从而导向一个认为职业不是一个静态社会结构而是一个随时间和空间不断变化的动态社会过程的新理论。
在现代社会,律师的流动性越来越强。20世纪以来,从乡镇到城市,从一国到全球,律师职业的规模日益扩张。而商务律师事务所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张和全球法律制度的形成则将这一过程推到高潮。[1]虽然人们对律师的迁移早已司空见惯,但是法律社会学家却几乎没有研究过这一现象。[2]与此同时,大量关于移民问题的社会学著作都集中在部分劳动力市场上大量无专业技能的劳动者身上[3],却很少研究律师、医生、工程师等高技能专业人士的迁移。[4]本文以中国律师为例,探究社会学中法律与移民这两大研究领域之间的关联,并基于一个过程性(processual)视角来构建一个关于空间流动的分析框架,以理解法律职业的发展与分层等问题。
中国律师业在遭遇了文化大革命破坏之后,复兴于1970年代末。1980年代,绝大多数律师都还是政府雇员,服务于各级政府的法律咨询部门。[5]到了1990年代,我国才允许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而律师的跨地域流动也从此开始。[6]在经历了2000-2001年间由国家主导的“脱钩改制”浪潮之后,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改为合伙制,而大多数律师则则成为了事实上的个人执业者。[7]
自本世纪初以来,中国律师业的蓬勃发展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东部沿海主要城市。每年都有成百上千的外地律师从经济欠发达地区迁移到这些大城市从事律师业务。在过去十年间,中国律师的跨地域流动已经深刻地改变了我国法律职业的社会结构。当东部沿海城市的居民和企业享受到了规模大、层次齐的法律服务市场带来的种种便捷的同时,广大农村地区则面临律师短缺的困境,而中西部城市里律师与其他法律职业之间的竞争也仍然广泛存在。
本文立足于法律社会学、移民社会学和社会分层理论三个领域的理论节点,试图解释关于中国律师跨地域流动的三个实证性问题。首先,为什么大量的中国律师迁移到东部沿海城市?其次,迁移律师(migrant lawyers)——即从一个城市迁移到另一个城市注册执业的律师——如何在新城市中立足生存?最后,律师个体流动与律师业社会结构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下文将应用来自移民社会学和职业社会学的理论视角来解释这些经验问题。我们将首先提出一个研究法律职业空间流动的分析框架,然后运用此框架来分析当代中国律师迁移的模式、原因、后果及其结构性影响。
空间流动:一个研究法律职业的过程性视角
法律职业的社会结构由何产生?这是一个长久存在的法律社会学研究命题。现有的研究提供了三个理论视角,主要都是基于职业社会学。第一个视角是客户类型理论,是由海因茨(Heinz)和劳曼(Laumann)在其关于芝加哥律师的研究中提出的。[8]在帕森斯功能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海因茨和劳曼认为律师所服务的客户类型决定了律师业的社会结构。[9]在出身背景、教育程度、社会地位、人际关系网以及其他社会特征方面,为大企业提供服务的上商务律师(corporate lawyers)和为个人及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律师(personal lawyers)有着显著的区别。因此,法律职业的社会结构分为了两个相对独立的半球,很少有律师能跨越界限开展业务。
第二个视角是市场控制理论,它是由职业社会学发展而来,[10]而埃贝尔(Abel)关于英美法律职业的历史研究则推广了这一理论。[11]该理论明显有新马克思主义(neo-Marxist)或新韦伯主义(neo-Weberian)的烙印,通过控制“生产生产者”(production of producers,如执业许可、职业教育等)和“生产者的生产”(production by producers,如职业伦理规则、定价等)的手段而获得市场封闭和职业地位的集体性提升。与此相应,法律职业的结构性变化是由“职业计划”(professional project)内在演化而来,而在这一职业计划中,执业许可、教育、行业协会都由法律职业自身来控制。[12]
第三个视角是阿伯特(Abbott)提出的管辖权冲突理论。[13]这一观点沿袭了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的生态理论传统,认为职业构成了一个互动系统,而职业的发展也是在职业工作的管辖权冲突中得以实现的。对于法律职业而言,阿伯特研究了英美两国律师业的发展史,发现法律职业的结构性垄断是通过整顿未授权执业者和抵抗会计师、银行家、公证员、房地产代理人等其他职业对律师管辖权的入侵而实现的。[14]近年来一些关于拉美[15]、中国[16]等地法律职业的研究中也发现了类似的管辖权冲突。
虽然这三个视角为法律职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见解,但它们都未考虑到律师个体的流动对于律师业的发展和结构分化的影响。客户类型理论将律师们简化为客户社会地位和利益的附庸,市场控制理论将他们界定为职业计划所孕育和规制的服务提供者,而管辖权冲突论则关注职业之间的竞争而非单个职业内部的动态变化。目前还没有一个理论可以将律师业的宏观结构变化与个体律师的执业活动以及职业内部的人员流动结合在一起。
本文基于法律职业的过程性理论,提出了一个关于空间流动的分析框架来理解律师的个体迁移如何影响律师业整体的发展和分层。[17]我们的基本理论出发点,是法律职业不是一个静态的社会结构,而是一个随着空间和时间不断变化的社会过程。为了理解其本质,我们将研究的重点从客户类型和市场控制等静态机制转变到判断斗争(diagnostic struggle)、定界(boundary work)、交换(exchange)、迁移(migration)等动态过程。通过这样的转变,我们寻求在互动与结构之间建立一种概念性的链接。[18]其中的每个过程性概念,包括迁移在内,都既是被结构化的(structured),又具有结构化效果(structuring)。[19]一方面,法律职业在地理和社会空间上的结构不平等性引发了律师的迁移;另一方面,个体律师的空间流动可能会塑造或强化律师业的宏观社会结构。采用了这一过程性视角,空间流动的分析框架为解释律师业微观社会行为与宏观社会结构之间的二元性提供了分析工具。
在构建该分析框架的过程中,我们从移民社会学著作里获得了有益的见解。[20]帕克(Park)在其关于人类迁移的经典论述中,主张迁移会形成一种独特的人格类型,称之为“边缘人”。[21]边缘人是“一个文化混血儿,一个生活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群中并密切分享二者的文化生活和传统的人。即使被允许,他也不愿谈到他的过去及传统,而在他试图找到自己位置的新社会中,也无法被完全接受。”[22]迁移律师往往在法律执业环境迥异的地区之间流动;在很大程度上,他们属于这类边缘人,在被同化(assimilation)和退出(attrition)两种未知的命运之间不断挣扎。
当代社会科学关于移民问题的成因和延续方面已经有了非常详尽的学术研究。在经济学理论中,迁移被视为一种人力资本投资,而这种投资主要由劳动力市场的供需机制来驱动。[23]社会学中的移民理论——如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24]、社会资本理论[25]、累积因果(accumulativecausation)理论[26]——则强调工资差别、社会资本和社会网络在迁移发生和延续中的重要性。然而,除了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学者们似乎更着重于研究迁移的模式和成因,而不是迁移对社会结构的分层影响。
我们构建的空间流动分析框架旨在解释法律职业中迁移和分层之间的关系。它有四个组成部分:模式、原因、后果以及结构性影响。在迁移模式方面,我们首先研究法律职业内部结构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体现在不同的地理区域和不同的法律领域。在此过程中,我们要确定律师的迁出地和迁入地,以及迁移的规模和强度。我们也要研究哪些类型的律师最有可能迁移,并总结出迁移律师的基本人口特征。
在迁移原因方面,我们认为律师之所以变更他们的工作地点,主要基于两个原因:收入差距和监管机会。收入差距是人们选择迁移的必要条件。[27]如果迁出地和迁入地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律师和其他职业群体一样,其迁移的可能性就会更大。此外,鉴于迁出地法律服务市场往往存在各种限制、混乱无序并且缺乏专业化,迁入地较高的收入水平、丰富的市场机遇以及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都会吸引律师迁移。
尽管如此,经济激励因素不足以成为律师迁移的充分条件。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其他地方,律师都要遵守执业许可和注册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因此,监管机会就成为了律师迁移的一个重要前提。如果律师难以获得迁入地的执业资格许可,那么他们迁移的可能性就很小了。在美国等联邦制国家,各州被赋予律师行业准入的权力,跨州的律师执业行为被律师执业规则所限制。[28]而在我国,虽然每年组织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但地方政府和律师协会仍然设置了各种注册规则,从而限制了律师的跨地域流动。因此,律师迁移不仅是一个经济过程,而且是一个渗透到国家监管权力的政治过程。
在迁移后果方面,一个重要问题是专业技能在多大程度上能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29]在医学、工程等其他高技能职业,专业技能的科学性和普遍性更强[30],而网。[31]虽然社会资本和嵌入性(embeddedness)的缺失是一个所有迁移的职业人士都要面对的普遍性问题,但律师专业技能的本地化特征使他们更难离开原先从业的地方。[32]迁移律师需要花费多年的时间才能在迁入地逐渐积累社会资本和建立社会关系网。许多移民群体可以通过家庭关系和出生地联系在迁入地获得社会资本[33],迪诺维茨(Dinovitzer)在关于从加拿大魁北克省迁移到安大略省的犹太裔律师的研究中也有类似发现。[34]然而,迁移律师还需要与迁入地的职业网络以及法院、政府机关等国家机构建立关系才能生存下去,而那些无法做到的律师在一段时间后则会被迫离开迁入地甚至退出律师业。
在结构性影响方面,我们认为由于经济和政治壁垒以及社会资本的缺乏,许多迁移律师都集中在迁入地的低端法律服务市场,为个人客户提供服务,从事一些声望较低的业务类型。[35]如果大量外地律师在短时间内涌入一座城市,则会导致该城市律师业劳动力市场的分层甚至分割。[36]在新城市生存立足的过程中,大多数迁移律师都要面临“同化或退出”的职业挑战。与此同时,在遭受人才流失的迁出地,律师迁移往往会造成高技能律师人才的缺失和其他法律服务提供者的滋生。总而言之,律师的空间流动加剧了律师业内的分层和不平等,这不仅体现在迁出地和迁入地之间,而且在迁入地内部也存在这一现象。
数据分析和研究方法
本文的数据主要有四个来源。首先,作为关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大型研究课题的一部分,第一作者在2004-2007年间对我国的256名法律执业者和国家官员进行了深入访谈。访谈是在1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行的,分别是北京市、甘肃省、广东省、河北省、黑龙江省、河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上海市、山西省、陕西省、四川省和浙江省。田野调查的地点涵盖了我国大部分地区以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受访人不但有律师和其他法律服务提供者,而且还有管理律师业的司法行政官员。此外,本文还使用了第一作者及其合作伙伴在2010年8月在北京对5名刑事辩护律师所进行的访谈。[37]虽然大多数访谈所涉及的问题范围要更广,但关于律师迁移的话题在访谈过程中反复出现,第一作者在田野调查过程中就此问题积累了大量的数据。
其次,第一作者和第三作者在2009年夏天进行了一次关于中国法律工作环境的问卷调查,这一调查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定量数据。在收到的2335份问卷中,1511名受访人自我认定为法律系统成员,其中1019名受访人是专职律师。[38]虽然这并不是一个概率样本,但是该样本至少在两方面代表了中国律师群体的实际情况。第一,样本中1019名专职律师所提供的地理信息与2005年全国实际存在的114253名专职律师的地区分布具有极高的相关性(R=.92)。第二,样本中党员律师所占比例(27.5%)与全国所有律师中党员所占比例(27.3%)几乎完全一致。然而,该样本中女性律师所占比例偏低。2005年全国律师中女性的比例为15.8%,而样本中女性的比例仅为11.3%。我们也意识到,经常使用互联网的律师相对于传统的律师年龄更低而且更精通网络技术。[39]这些特征也许增加律师迁移的可能性并且影响他们的谋生手段。因此,我们仅仅使用中国法律工作环境调查的数据来对律师迁移的一般模式和不同城市间的收入差距进行描述性分析。
最后,我们使用了《中国法律年鉴》《中国律师年鉴》和《中国司法行政年鉴》中所提供的官方数据来描述2000-2007年间中国各地律师业的人员增长情况。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些数据,我们对由第二作者在2010年间从互联网收集的一些关于律师迁移的媒体报道和博客帖子进行了分析。[40]在这四种数据来源的基础上,我们综合运用社会科学方法进行分析,试图建构一个关于中国律师迁移的模式、原因、后果以及结构性影响的动态图景。
中国律师的迁移模式
中国律师在一个高度割据的法律服务市场里工作,东部沿海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商务领域与其他业务领域之间都存在着极大的不平等。[41]北京和上海的精英商务律师在豪华的写字楼里办公,享受着快速全球化的市场所带来的高收入和声望;[42]而在小城市和农村地区,许多律师却难以维持生计,有时在刑事辩护中甚至会危及个人安全。[43]中国律师业这一多样化并高度分层的社会结构是我们理解律师跨地域流动的出发点。
在某种程度上,迁移律师与外来务工人员在迁移模式上有类似之处。研究表明,外来务工人员并非漫无目的、随意无序地迁居到大城市,而是被吸引到东部沿海一些特定的地方,在地缘关系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城中村。[44]同时,我国的户籍制度从制度上区分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以及不同地区间的居民。[45]这一体制形成了一种空间等级,导致城市比农村可以分配到更多的国家资源。这也导致了劳动者依据其户籍被划分为精英、本地人和外地人。[46]中国的迁移律师同样受制于户籍制度。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无法取得迁入地的户口,因此成为城市里的“流动人口”。[47]
图1:2000-2007年省人口和律师分布的基尼系数
数据来源:2000-2007年《中国律师年鉴》。
尽管如此,与一般人口迁移相比,中国律师的迁移具有一些独特的模式。图1显示了从2000年至2007年中国各省人口和律师分布的基尼系数。虽然这一时期我国的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都相对稳定,但专职律师分布不均的问题却越来越显著。这表明各省间律师人数的增长是极不平衡的。正如附录所显示的,2000-2007年各省律师人数的年平均增长率相差极大,北京市高达24.35%,而吉林省只有1.48%,分列前三位的是北京市、广东省(13.66%)和上海市(12.59%)。
表1:2000-2007年中国专职律师人数排名前五位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排名(专职律师) | 2000 | 2001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1 | 广东 | 广东 | 广东 | 广东 | 广东 | 广东 | 广东 | 北京 |
2 | 山东 | 山东 | 北京 | 北京 | 北京 | 北京 | 北京 | 广东 |
3 | 河南 | 北京 | 山东 | 山东 | 山东 | 山东 | 山东 | 山东 |
4 | 江苏 | 河南 | 江苏 | 江苏 | 江苏 | 江苏 | 江苏 | 上海 |
5 | 四川 | 江苏 | 四川 | 四川 | 上海 | 上海 | 上海 | 江苏 |
专职律师比例 | 32.6% | 33.1% | 34.4% | 35.0% | 36.4% | 37.9% | 39.4% | 40.8% |
数据来源:2000-2007年《中国律师年鉴》。
根据附录中的年鉴数据,表1显示了在2000-2007年之间专职律师最多的五个省份。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和上海两地的律师人数增长不但显著,而且是一个新现象。在2000年,北京的律师人数还排不进全国前五名,但到了2001年,就跃居到第三名,再到2007年,北京的律师人数已经是全国最多的了。而上海律师人数排名的提高则要更晚一些——2004年上海成为第五名,其后两年一直保持着第五名,在2007年升至了第四名。在本世纪初,广东一直是全国律师最多的省份。然而,其地位并不能与北京和上海相提并论——这两座直辖市在专职律师人数增长的上超过了其他所有的省份。在2000年律师人数排名前五的省份占据了全国律师总人数的33%,而到了2007年,北京、上海再加上广东、山东、江苏三个律师人数排名最高的省份则占据了全国律师总人数的41%。与图1一致,表1也表明了中国律师的地域分布在短时间内变得更为集中,但中国的人口在同一时期却没有发生类似变化。
不同地区律师人数增长的显著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国各地经济水平和法律意识发展不平衡。然而,我们发现律师迁移是各省份律师人数增长差异的一个潜在原因。也就是说,某些省份有更高的增长率并不仅仅是由于当地有更多的人成为律师,而是因为外地的律师从律师增长率较低的省份迁移到了这些地方。2009年中国法律工作环境调查显示,1019名受访律师中约1/3的人表明他们过去曾在其他城市从事法律业务。在上海执业的律师中,47.5%的律师曾在其他城市工作过,在北京这一比例为44.3%,而在广东则为43.2%。表示未来五年内有计划迁移到其他城市工作的受访人也将北京、上海、广东列为最受欢迎的三个目的地。
我们的访谈数据也表明,北京、上海、广东是律师在省际间迁移的最主要目的地(IN06504;IN06505;IN07136;IN07506)。在广东省,作为一个没有主要法学院的经济特区的深圳不仅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而且还汇集了数以千计的迁移律师(IN07131;IN07133;IN07135;IN07136)。在中国法律工作环境调查中,表明他们在未来五年内有计划迁移到广东的受访律师中有60%都将深圳作为首选目的城市。虽然大部分迁移律师都将“北上广”作为理想目的地,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如愿,不少人只能迁移到其他东部沿海城市或者是离家较近的城市。问卷调查显示,其他受欢迎的目的地几乎都是发达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包括成都、长沙、重庆、杭州、苏州、天津、西安等。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省内的迁移要更为普遍。在宁夏,自治区首府银川吸引了大批省内律师。2006年全自治区律师总人数的2/3都集中在了银川(IN06515)。据宁夏的一位律师介绍,他曾是某县的一家国有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但由于业务范围狭窄、客户质量不高、收费起点也很低,所以他辞职去了银川,成了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普通律师(IN06515)。甘肃、四川等其他西部省份也同样存在律师集中在省会城市的现象(IN06513;IN07142)。甘肃省司法局的一名官员透露,2006年全省47%的律师事务所以及58%的律师都集中在省会兰州(IN06512)。对于迁出地而言,省内迁移比省际迁移会造成更加严重的影响,因为前者将导致本地性的人才流失,省会城市的律师业繁荣发展,而小城市或农村地区的律师只能勉强维持生计,二者之间的职业化差距不断扩大。
尽管如此,2009年中国法律工作环境调查表明,律师迁移是一个全国性现象。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中,有来自20个省市的律师表示在未来五年内有迁移的计划。虽然北京、上海和广东也在迁出地之列,但它们是律师迁出比例较低的三个地方。另外,并非所有的律师都是从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东迁至较为发达的东部城市,问卷调查显示,有15%的迁移律师是从北京、上海和广东迁出的。
与此同时,本世纪初以来,北京等主要迁入地的律师人数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截止2009年底,北京共有21215名律师,仅当年就增加了3284名律师。将近60%的北京律师没有北京户口,而在2009年新增的3284名律师中,拥有北京户口的不足1000人(XHW_20100417)。仅在北京城区的海淀区,迁移律师就占了2006年一年新增400多名注册律师的四分之三(IN07121)。这些热门迁入地的律师业市场竞争也就因此变得更加激烈。
中国律师为何要迁移?
中国迁移律师在过去十年内数量急剧增长的现象令人深思。一个合理的假设是律师的迁移模式与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模式相似。然而,通过分析年鉴中的数据,我们发现情况其实并非如此。广东和浙江两省接收的外来务工人员是全国最多的,而北京和上海则是迁移律师的最主要目的地。[48]制造工人和建筑工人往往基于地缘关系而形成较大的移民群体,[49]而律师的迁移则不会形成类似的地缘性群体,而且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很难承担法律服务费用,也难以成为迁移律师的主要服务对象(IN07134)。相反,中国律师迁移的最主要原因是收入差距和监管机会。前者是律师迁移的主要动力,而后者则是2000年代中期迁移律师人数急剧增长的原因。
收入和工作机会上的差距是中国律师迁移的根本原因。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的律师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收入差距。一位在甘肃兰州执业的律师在2006年接受访谈时说道:
我老家在平凉[……]有一个县只有一个律师,他一年要办200件左右的案子,一个案件收500-600块钱,还有几个法律工作者,给企业当法律顾问少的两千,多的五千,主任一年能挣3-4万就不错了,忙得要死要活。因为地域差别和发达地区没法比,当事人给100块钱在县里就要跑前跑后,兰州一般一个案子要2000-3000块,上海我听说是2万以上。(IN06140,甘肃省)
这位兰州律师还告诉我们,2000年他所在律所的一名合伙人去了上海发展,成为当地一家律所的普通律师,收入却翻了一番,从10万元增加到了20万元。在工作了五、六年后,这位律师的年收入能达到50万元左右(IN06140)。据甘肃省司法厅的官员所言,兰州律师的年均收入约为3万元,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相当,只有少数律所的几个合伙人每年的收入能达到50万元至200万元左右(IN06512;IN06513)。据兰州的另一位资深律师透露,在北京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费用一般至少为1万元到2万元,而在兰州则不超过3000元(IN06131)。即使考虑到北京和上海较高的生活成本,不同城市的律师之间仍然存在显著的收入差距。
然而,通往大都市的道路并非遍布黄金。许多迁移律师在迁入地无法找到足够的案源以维持生计,一两年之内就被迫回家(IN06122;IN06131;IN06140;IN06513;IN06517;IN07119;IN07121)。考虑到年龄以及离开熟悉的执业环境的高额成本,年长的律师一般没有迁移到大城市的计划。一些来自不同省份的受访者都表明,相比35岁以下的律师而言,40岁以上的律师迁移的可能性要小得多(IN06125;IN06128;IN06131;IN06140;IN07148)。据上文那位去上海发展的律师的前同事透露,其年收入之所以能达到50万元,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他在自己精力最旺盛、能力最突出的年龄去了大城市。
他2000年去了上海,当时38岁。[……]今年他44岁,去年回来的时候我跟他聊,现在年收入能达到50万,5-6年的时间建立了一定的业务网络。[……]当然回来的人也有,我们某个省属所的一个主任在沿海呆了3年回来了,他的年龄已经53-54岁了,是47-48岁的时候去的,到新城市不适应,吃苦精神也跟不上,这边毕竟有很多网络。[……]我们的年轻律师出去的都还可以,我自己现在是无法脱身了,要是年轻10岁或者不是负责人可能还有打算。(IN06140,甘肃省)
迁移律师一般需要几年时间在迁入地建立新的职业和社会关系网(IN07125)。这导致了年长的律师迁移到新的地方需要花费更高的成本,因为他们在迁出地多年积累的社会资本会随着迁移而流失。
图2:律师在各线城市的收入中位数
数据来源:2009年中国法律工作环境问卷调查,样本数 = 1019。
中国法律工作环境调查结果显示,律师之间最大的收入差距并非存在于不同城市的律师之间,而是存在于同一个城市的律师之间以及不同城市前20%高收入的律师之间。这一结论与许多律师的想法截然相反。图2显示了各线城市收入排在前20%和后80%律师的收入中位数的差异。[50]在一线城市,我们发现收入排在前20%和后80%律师的收入中位数差距最大:收入排在前20%律师的收入是后80%律师的7.5倍。各线城市中收入排在前20%律师的收入中位数差距也是相当大的。平均而言,二线城市收入排在前20%律师的收入比三线城市排在前20%的律师要多1/3,但是却比一线城市排在前20%的律师少了约50%。然而,对于收入排在后80%律师而言,三个级别城市之间的收入中位数差距则要小得多。这意味着,如果律师在迁出地的收入未达到前20%,即使迁移到其他城市,其收入也未必能大幅增加。许多二、三线城市的律师在决定迁移时往往不会注意到这一现象(IN06119;IN06140)。
收入差距在中国律师业一直存在,但是2000年代中期以来,行政法规对于省际间律师流动规定的适当放宽直接而显著地增加了律师的迁移。2003年8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成为了一个转折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14条的规定,职业许可只能由法律或行政法规设定。在该法颁布前,成为一名中国执业律师不仅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每年还要在省司法厅年检注册,而且还存在许多限制律师跨地域流动的地方性规定。由于《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才有设定职业资质行政许可的权力,因此省一级的司法行政机关就不能再自行制定地方性规定来限制律师注册。自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生效以来,如果律师可以在迁入地找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并办好司法局的相关注册手续,那么无需变更户口或人事关系就可以在省际间相对自由地迁移(IN06513)。[51]然而,迁入地的律师事务所依然很少能够给外地律师提供本地户口。
虽然迁移律师无法取得本地户口,但是这并没有影响他们迁移到东部沿海城市。作为最大的迁移律师集中地,北京最初向全国各地的外来律师敞开了大门。在2006年的一次访谈中,北京市司法局的一名官员对外地律师大规模迁入北京表示了乐观:
我觉得北京律师数量饱和不饱和没法衡量,因为中国和美国的情况不一样,不是各州分立,而是全国统一的律师证,律师执业的地域是不受限制的,而且也没法估算北京有多少律师才饱和。今年北京的律师数量大概要长两千多,但是北京的律师其实是做全国的案子的,有的外地律师来了北京之后其实还是做原来地方的案子,只不过是办公室在北京,拿了北京的执业证,算北京律师了,所以说北京律师其实是个品牌。(IN06505,北京)
外地律师源源不断地涌入北京,北京律师协会也因此增加了一大笔会费收入。北京的每一名注册律师每年需要缴纳2500元个人会费,每家律所则需要缴纳1万元团体会费。北京目前有2万多名注册律师,那么北京市律师协会每年就可以收取大约5000-6000万元的会费,而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收入都归入了北京市司法局。在2010年,北京市律师协会调整了个人会费,每人每年由2500元降到了2000元。与此同时,协会要求所有外地进京律师将人事档案保管在北京本地的人事机构,以此来限制律师的迁移。相比过去几年,这给外地律师迁移到北京造成了更大的困难。[52]
除了收入差距和监管机会,家庭因素和政治因素也是律师迁移的原因。在2009年的问卷调查中,一名律师在被问及潜在的迁移地时,并没有具体指出哪座城市,而是回答“随孩子”——这意味着子女的教育问题对于至少一部分迁移律师而言十分重要(IN06113)。北京和上海这样的直辖市拥有更优质的教育资源,而且名牌大学在京沪两地的高考录取名额也比其他绝大多数城市更多。与其他外来群体一样,律师也可能会为了子女未来的发展而选择迁移到新的城市。但事实上,如果他们无法获得大城市的户口,其子女也就很难充分享受到当地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势。[53]
此外,还有一小群为了维护人权和公益事业而迁到北京执业的律师(IN06153;IN07115;IN10103;IN10105)。虽然他们在迁移律师中所占的人数比例极小,但由于这些律师经常受理一些备受关注的案件,因此拥有很高的媒体曝光率,尤其吸引了国际媒体的目光。[54]这类律师迁移到大城市比其他迁移律师更需要经过全盘衡量。因为除了经济因素和职业发展的考量,迁入地的政治环境也是他们需要考虑的重要方面。
十分悖谬的是,虽然北京对于律师活动的监管较其他省份更为严格,但专门从事维权活动的律师在北京执业却要比在偏远省份更有安全保障(IN10103)。有这样一个特殊的案例,一位河南律师因为状告当地司法局收取过高的律师注册费而被司法局报复,扣押了他的执业证,而北京市司法局却一度默许他无需变更律师执业资格就可以在北京继续执业(IN07115)。因此,或许是基于政治因素的考虑,全国大部分专门从事维权活动的律师都集中在北京执业(IN10101)。[55]下一节的分析将阐明,这些律师和其他迁移律师的生存方式有着很大的区别。
在新城市生存立足
随着大批外地律师涌入北京、上海和其他大城市,迁移律师们每天都要考虑如何在新城市生存。如关于社会资本的一般性著作所预测的那样,本地关系的缺乏是迁移律师必须克服的最大障碍 (XHW_20070815)。[56]与加拿大的犹太裔迁移律师依靠本民族社区所形成的“界定团结”(bounded solidarity)来获得社会资本的做法不同[57],中国迁移律师的地缘和社会背景都太多样化了,因此很难在迁入地的社区中获得支持。于是他们只能做与美国职业地位较低的律师们所谓的“追赶救护车”(ambulance chasing)行为相差无几的事情。[58]例如在法院门口派发名片、为客户提供风险代理等(IN06119;IN07121;ZLZFW_20070815)。更有甚者,一位北京的迁移律师居然写信给当地法官,许诺给为其提供案源的法官回扣——后来一名法官举报了此事,该律师也因此受到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处罚(ZLZFW_20070815)。不难想象,大多数迁移律师只能从事较为低端的法律服务业务,如刑事辩护、离婚诉讼、劳动纠纷、房屋拆迁等为个人客户服务的纠纷(IN06113;IN06116;IN06118;IN06119;IN07131;IN07132)。
面对迁移带来的困境,一些迁移律师想出了新颖独特的方法来宣传自己、寻找客户,特别是借助互联网这一媒介。由于缺乏案源,他们经常靠上网来打发工作时间。一位来自于湖北省、后来成为网络名人并出版了一本律师实务书籍的迁移律师就是如此:
那时候没事就在网上泡着,写一些文章,就认识了一些律师朋友,然后建了个QQ群,后来就发现有些人在QQ群里找我咨询,我的回答其他人也都能看得见,这样慢慢咨询得多了,我就决定建一个大律师论坛,这样通过咨询可以找到一些案源。(IN06119,北京)
除了在网上宣传自己外,一些迁移律师还在博客和互联网论坛发表大量的专业文章,有人甚至借助出版书籍来推销自己,从而获得更多的案源(IN06118;IN06119;IN07132)。这些文章和书籍在描述他们的职业资质和经历时,往往会夸大其辞。例如,上文所引的这位律师在他的许多网络文章中自称 “资深大律师”,而事实上他那时执业还不到三年时间,只能勉强维持生计(IN06119)。无独有偶,一位北京的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也在访谈中抱怨所内的一名外地进京律师在网上过分夸大自己的业绩,甚至把他同事办的案件归入自己的工作经历中(IN07121)。
虽然许多迁移律师通过网上网下各种方式积极寻找案源,但他们往往只能获得微薄的收入,有的年收入只有1万元左右(IN06119),与在农村地区执业的律师收入相差无几。据一名从广东省内迁移到广州市的律师所言,他花了两至三年的时间才在广州建立起新的社会关系网,逐渐取得业务,而对于来自其他省份的迁移律师而言,则至少需要四至五年(IN07125)。许多迁移律师在新城市身处困境,一方面是由于缺乏社会资本,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在2007年《律师法》修订之前,所有执业律师必须挂靠在国办、合作制或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然而,大多数事务所的分配方式是提成制,对律师工作的支持微乎其微。[60]即使在今天,个人律师事务所也还不多,而且根据2007年《律师法》第16条规定,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因此,大多数迁移律师虽然在工作中几乎完全依靠自己,却要向其所在的事务所支付高昂的提成费。[61]
逃脱了“追赶救护车”命运的迁移律师主要有两类——我们称之为“名流型律师”和“激进型律师”。“名流型律师”也就是那些在迁入地成为媒体红人的律师,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岳成律师。岳成是黑龙江人,1990年代来到北京,后来成为当地电视节目和报纸专栏的长期嘉宾(ZLYXW_20100520;FYFZ_20080708)。和许多迁移律师一样,岳成刚到北京的时候也缺乏案源,但他既没有花钱求人推荐客户,也没有向当地法官寻求帮助,而是在两年内每周都在国内几家知名报纸上刊登广告。最后,还是他作为黑龙江省“十佳律师”的称号吸引了北京媒体的关注。岳成等早期迁移律师的成功激励了许多后来者的尝试和探索,但如今的竞争已经太过激烈,几乎无法复制前辈的成功。
尽管如此,媒体曝光仍是帮助迁移律师树立声誉的重要手段。例如,一位律师从山东迁移到上海后,凭借其在网上的口碑以及国内电视媒体对他的采访,逐渐成为沪上最知名的离婚诉讼律师之一:
我01年到上海来失败了,因为当时做律师必须有户口,所以我就回家,[……]然后03年3月又回来。开始最主要的就是案源问题,外地律师来上海都想做授薪律师,可是没人要,[……]所以最早我就挂靠在一个宁夏所的上海分所,做提成律师,开始也没什么案子,整天就是在那里坐着,坐着坐着就有了很多想法。[……]然后就开始做房地产方面的网站,后来慢慢就有来咨询的,因为当时靠网络来推销自己的律师还很少,结果03年一年就挣了13万。当时主要是咨询,也代理一些案件,后来就发现自己的层次还是比较低,大的客户搞不定,小的客户又觉得麻烦。后来我观察了一下,法院一半以上的案件都是离婚案件,于是03年下半年就转做婚姻了,因为上海的婚姻案件涉及的财产比较多,而且通过网络来的客户一般层次比较高,现在我的客户70%都是从网上来的。后来的事情你就都知道了,04年5月的时候有一次机会,凤凰卫视来采访,因为我写了一篇文章叫《网恋是婚姻杀手》,当时这个话题很热,后来04年7月份又到中央台做了节目。这主要是因为我网络做得好,而且北京的婚姻大牌律师都太老了,年轻的又没有出名的,所以就找到了上海。(IN06116,上海)
迁移律师没有太多的本地社会资本,他们如何吸引媒体的关注呢?关键在于专注于某一个具体的法律领域,如离婚诉讼、刑事辩护、房屋拆迁、行政诉讼、公益诉讼等。虽然这些领域中没有一项是非常赚钱和高端的领域,但是相比复杂、技术性强的商务法律领域,它们更容易获得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如果迁移律师精通于上述某一个法律领域,办理过几个具有影响力的案件,那么他们就更有可能获得媒体的关注。毫无疑问,不是每个外地律师都能靠专业化发展而成功,但一个事实是,绝大多数“名流型律师”都是在一两个非常具体的法律领域里的专家。
这样的故事在互联网上比比皆是。例如,来自江西的王才亮律师从他的律师事务所开业起就将业务集中在房地产和医疗事故纠纷领域。当他迁移到北京后,发现城市周边正在进行大范围的旧城改造,便抓住了这一机会,专门办理房屋拆迁案件。后来,他还出版了几本专著,成为中国房屋拆迁法律领域的知名专家(CLC_20060608)。另一个例子是自称为死刑案件专家的孙中伟律师,他声称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是全国唯一一家以死刑复核、死刑辩护为主要业务的事务所。他刚到北京时资历尚浅,住的是地下室,骑的是二手自行车,每天夹杂在拥挤的公交车上,还在法院附近派发自己的名片,却依然收效甚微。直到2007年1月,在获悉最高法院决定将死刑复核权从地方收回中央之后,他最终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执业方向。很快,年仅29岁的孙中伟受到多家国际媒体的采访,并被称为“中国死刑复核第一人”(ZGFYW_20100524)。2009年,孙中伟把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开到了北京市中心最繁华的的地段——王府井步行街,这也进一步提高了他的知名度。
另一类特殊群体就是北京的少数专门从事维权活动的“激进型律师”。与普通迁移律师一心赚钱谋生不同,激进型律师将其执业范围限于政治敏感案件,从而引起了我国政府、外国捐赠机构以及国际媒体的广泛关注。[62]其中一些律师来到首都就是为了从事人权和公益事业,而其他人则是因为无法立足生存才逐渐变得激进(IN10103;IN10105)。例如,上文曾提到一位河南进京律师曾因控告当地司法局收取过高的会费,被地方当局认为他在执业过程中无事生非,于是他被迫离开家乡,最终决定迁移到北京继续执业(IN07115)。
虽然几乎每年都有激进型律师被吊销律师执业证或受到政府的干扰,但也有许多人仍然坚持追求他们的维权事业,甚至已经在北京形成了一个小规模群体(IN10101;IN10104)。这些律师的政治性活动已经使我国政府及其司法行政机关充分意识到律师迁移可能带来的潜在政治风险。举例而言,2008年8月,35名激进型律师给北京市律师协会写了一封公开信,要求律协实行直接选举(IN10105),而这些律师中大多数都是外地进京律师。北京市司法局不仅在其网站上对这封公开信做出了严厉的回应(NFC_20081014),而且还勒令其中几名主要参与者离开其所在的事务所乃至停止执业(IN10105)。正是由于这些激进型律师的呼吁和抗争,北京市律师协会于2010年降低了会费,并开始实施针对外地进京律师的各种限制措施。
而对大多数迁移律师而言,成为名流型律师不切实际,转型为激进型律师又风险太大。到目前为止,这两类律师的人数还相对较少。在来到迁入地之后,大多数迁移律师都面临着“同化或退出”的艰难选择——要么通过不断积累社会资本而使自己的业务逐渐本地化,要么就无法立足,最终选择离开这个城市,甚至不再从事律师职业。虽然我们没有关于中国各城市律师流失率的统计数据,但我们的访谈表明,年轻、资历尚浅的律师离开的可能性更大,尤其是那些从法学院毕业或通过司法考试不久就涌入大城市的律师(IN06116;IN06119;IN06505)。下一节将分析律师迁移对整个中国律师业社会结构所产生的影响。
律师迁移的结构性影响
律师迁移和律师业社会结构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一方面,如前所述,由于我国各地方经济以及律师业发展极不平衡,从而导致大批律师从经济欠发达地区迁移到东部沿海大城市。另一方面,由于过去十年律师跨地域流动的迅速增加,中国律师业内部的地域分层现象也愈发明显,全国各地心怀抱负的律师们纷纷向北京、上海等大都市集中。与此同时,在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律师还是持续短缺,而其他法律服务提供者却在蓬勃发展。
在农村地区,律师迁移加剧了律师专业服务的短缺,使当地的律师业难以注入新鲜血液而自我维系。据司法部2004年的统计,全国有206个县没有执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RMRB_20060608)。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刘思达和吴洪淇也指出,至少有同样多的县只有一家国家出资设立、总共不到十名律师的律师事务所。[63]据统计,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有380万人口,却只有83名律师,而附近的德保县在2007年只有2家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平均年龄66岁,过去的11年没有增加过一名律师(FZRB_20071014)。
当然,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律师短缺并不只是律师迁移所导致的,也是因为这些地区对律师服务的需求相对较低。刘思达和吴洪淇的研究显示,中国农村纠纷解决的职业系统是层级分化的,包括多重的法律和政府行为主体,律师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只处于边缘化的位置。[64]非正式的协商和当地干部的调解解决了大多数农村纠纷,而只有极小部分纠纷能进入正式司法体系中,通过法官和律师解决。[65]在这个意义上,迁移律师们背井离乡,不但是由于大城市能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而且也是由于迁出地无法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
即使在内陆地区的省会城市,许多业务能力强的律师也选择离开本地,迁移到东部沿海城市执业(IN01635)。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省份,律师迁移直接导致了当地律师业发展迟缓。2000年代中期,甘肃省每年约有170-180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其中只有1/3的人成为执业律师。同时,每年有50名以上律师迁到其他省份执业(IN06512),甘肃省的律师数量也因此停滞不前(见附录)。这些地区的律师业不但面临着律师流失的困境,而且由于外流律师往往会带走一些高端企业客户,使当地律师业很难专业化发展(IN06135)。而留在本地的律师大多是各种类型案件都办理的“万金油”律师,而且还要与其他法律服务提供者相竞争,包括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咨询机构、“黑律师”和“赤脚律师”等。[66]
与此同时,律师的跨地域流动也加剧了迁入地律师业的层级分化,在北京和上海尤其明显。在北京,除了少数主要负责处理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的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以外,大多数本地律师都尽量避免从事刑事辩护,而将这类较为棘手和危险的案件留给了迁移律师(IN06113;IN06118)。[67]而从迁移律师的角度来看,刑事辩护是个不错的执业领域,因为较民事案件而言,刑事案件对社会嵌入性及地方性知识的要求相对较低。而且,刑事案件往往受到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相比其他类型的案件,刑事辩护更容易为律师赢得声誉(IN06113;IN06118)。因此,许多新来的迁移律师为了能在新城市扩大自己的业务范围,甘愿冒险承办刑事案件。
在北京和上海,律师迁移并没有显著增强本地律师业整体上的专业化程度,但却大大改变了律师业底层缺乏分化的状况,促进了该层次律师的专业化。许多迁移律师在新城市缺少社会资本和业务机会,于是他们被迫承办低端法律领域的案件,以在迁入地立足生存(IN06119;ZLZFW_20060608;FZRB_20071014)。为了在行业底层获得成功,迁移律师需要确定一个具体领域并精通于此,如上文提到的离婚、房屋拆迁、死刑复核等。如前所述,在北京和上海的律师业内,名流型律师已经通过这种方式在某些领域取得了领先地位。还有些迁移律师开拓了法律服务的新领域,这些领域此前还很少有本地律师关注,例如,近年来房屋拆迁已经成为中国最显著的社会问题之一;公益诉讼也成为迁移律师主要关注的一个新领域(IN06115;IN06153;IN07115)。
虽然律师迁移促进了北京和上海律师业底层的专业化,但它对于高端领域的影响仍然微乎其微。一位北京律师对此做出了如下解释:
外地律师事业上的压力很大,在法院门口发名片的外地律师多,有的就是租个地方、支个桌子,大部分都是在竞争中低端市场。但其实这对北京本地律师构不成太大威胁,因为像那些高端业务,比如国际贸易、知识产权,都是开放的,现在还远没有饱和,所以说外地律师进来可以促使北京律师更加专业化,更高精尖。(IN07121,北京)
在北京等主要迁入地城市,过多的律师集中于低端法律领域,似乎造成了这些城市律师业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然而,我们的中国法律工作环境调查表明,在一线城市(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如果不考虑执业年限长短的话,本地律师和迁移律师在收入与专业化程度上都没有显著差别。这表明,与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预测不同,律师迁移并没有在本地律师和迁移律师之间形成分割。[68]实际发生的情况是,迁移律师在经历了几年的艰难创业后,要么融入当地的律师群体,要么就被迫离开。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克服了重重困难而融入当地律师业的迁移律师可以逐步提升自己的职业地位,并获得与本地律师大体相当的收入。
与此同时,在北京、上海等迁移律师大量涌入的城市,本地知名法学院的毕业生牢牢地占据着法律服务领域的最高端。例如,专门从事高端商务领域的律师事务所的大部分律师都毕业于知名法学院,通常还辅以一个国外的法律学位,而这些精英律师基本上都选择在北京或上海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69]在这一小部分精英律师中,许多人并不是本地人,而是在当地的知名法学院毕业之后通过单位聘用才获得了本地户口。我们并不将这类律师界定为迁移律师,因为他们从执业之初就在当地发展。然而,应当注意到这一精英群体的存在,以及凭借职业教育而提升职业地位的可能性。当然,也有一些精英商务律师出于工作或家庭因素的考虑在北京和上海之间迁移(IN06224),或者从北京迁到广州、深圳(IN07221;IN07136),但这种大城市间的迁移与从其他地区向这几个城市的律师迁移有着本质区别。律师迁移对于中国高端法律服务领域的影响微乎其微,而对于那些从外省迁移到这几个城市的律师而言,在这些规模不大声望却很高的法律领域执业的可能性非常小。
最后,迁入地律师业内部的分层现象也进一步推动了律师的迁移。由于各地区收入差距过大(见图2),会有越来越多的律师选择迁移。当他们考虑迁移时,往往倾向于将自己与迁入地的本地律师乃至精英律师进行类比,认为自己可以成为业内的中等收入者(IN06122;IN06131;IN06140;IN07119;IN07121)。但事实上,大多数迁移律师只能依靠承办低端法律服务领域的案件勉强维持生活,因为这部分市场的收费标准要比中高端市场低得多。也就是说,在计算迁出地和迁入地的收入差异时,迁移律师往往并未考虑到自己将会由于迁入地市场的分层而进入该市场的低端。而随着越来越多关于名流型律师的成功故事出现在媒体报道中,更多雄心勃勃的律师将会决定迁移到东部沿海城市。于是,律师迁移就成了一个自我循环和延续的过程。然而,随着迁入地律师业整体规模的扩张,迁移律师成功的可能性也在降低。他们虽然有机会在新城市取得成功,但却更可能陷在律师业的底层无法自拔,或者干脆退出。从长远看来,律师迁移就成为了一种加剧了律师业内部结构性不平等的社会过程。
结论
从世界各国法律职业的发展史来看,律师都趋向于集中在各国的经济和政治中心,但在本世纪前十年中国律师的迁移无论从速度还是规模来看都是史无前例的。在本文里,我们分析了中国律师跨地域流动的模式、原因、后果以及结构性影响。律师迁移主要有两个原因:东西部地区收入差距和《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监管因素,而北京、上海、广东则成为律师迁移最主要的目的地。对许多迁移律师而言,在新城市生存立足充满了挑战。除了上文提到的少数名流型律师和激进型律师之外,经过在迁入地几年的打拼,大多数迁移律师要么融入了新城市,要么就被迫离开。然而,与外来务工人员所处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状况相比,如果迁移律师能够克服迁移早期的各种艰难困苦,那么他们有机会获得更高的职业地位。
律师迁移对中国律师业的社会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一方面,它加剧了农村地区律师的短缺以及内陆城市里法律职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在这些地方,大多数律师并没有特别擅长的专业领域,所以他们不得不与大量的其他法律服务提供者竞争。另一方面,律师迁移也加剧了东部沿海城市律师业的层级分化,在北京和上海这种现象最为明显。大多数新来的迁移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房屋拆迁等低端法律服务领域,而本地律师则往往认为这些领域风险很大而且利润不高。高端商务律师事务所里的律师们可以获得可观的收入、享受高品质的中产阶级生活,而许多外地律师却只能为了维持生计而以“追赶救护车”的方式四处寻找案源。
律师迁移不仅有经济影响,而且还有政治影响。近年来从事维权活动的激进型律师在北京的大量出现就是律师迁移的一个直接后果,这也使我国政府越来越关注某些迁移律师的政治性活动。而更重要的是,律师向东部沿海主要城市的集中使得各地区的律师业在回应民众“接近正义”(access to justice)的需求上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差距,而这反过来会进一步边缘化内陆和农村地区的律师在纠纷解决中的地位。从长远看来,律师的这种边缘化地位,有可能会影响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
本文的主要社会学贡献在于通过中国律师迁移的例子来发展一个理解微观流动和宏观分层之间关系的过程性视角,而这一视角可以被应用在关于律师业或其他职业的研究中。我们提出了一个关于空间流动的分析框架,通过分析个体律师的空间迁移来解释律师业的社会结构,并试图探究这一微观社会过程与专业化、不平等、政治动员等宏观结构性现象之间的关联。虽然中国律师迁移的一些结构性影响有可能符合客户类型理论(如北京律师业的分层现象)、市场控制理论(如行政许可的监管变化)或者管辖权冲突理论(如内陆地区法律职业之间的竞争),但是这三种现有理论均无法充分解释过去十年里中国律师业的结构分化。这一空间流动分析框架的贡献恰恰在于揭示了职业发展和分层过程中的内在人口动态,从而导向一个认为职业不是一个静态社会结构而是一个随时间和空间不断变化的动态社会过程的新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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