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4-12-30来源:网络
如果在百度输入“什么是两违”搜一搜,出现的内容之多简直有点超乎想象。按照事物的一般规律,大凡某种事情多得数不过来时,不论其是好事还是坏事,人们都会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
可是,对于一个时期以来,愈演愈烈的非法买卖土地及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两违”行为,中央高层并没有听之任之。近几年来,从上至下,一道接一道关于坚决整治“两违”违法行为,遏止“两违”蔓延的文件,三令五申地要求基层地方政府要坚决依法行政,刹住“两违”之风。
先是北京、广州这样的城市,公开曝光了在高层建筑上违法建空中花园别墅,执法部门责令拆除的案例。接着便是大量的地方政府机关如何开展治理“两违”之类的新闻报道。不能否认许多地方政府确实响应上级要求,积极行动起来,成立了“两违”治理组织,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只要认真地深入基层走一走、看一看、听一听,就会发现在县市,尤其是基层乡镇,“两违”现象远未得到遏制,且有不断扩张之势。以前成立的“两违”法理办公室则成了摆设和空架子。
近日网上曝出的河南周口市一小区少批多建,3栋楼盘合计加盖了34层的违法事实,可以说有力地例证了基层“两违”顶风违法的情形有多严重。一个设区的地级市,两级行政执法部门竟管不住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眼睁睁地看着一栋楼超十几层地违法加盖。如此肆无忌惮地违法与软弱无力的执法,折射出了基层“两违”治理不容乐观的现状。
“两违”治理为什么这样难呢?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基层政府带头违法。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发展地方经济的晃子,不经法定程序,违规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先施工建设再完善手续。这些做法显然为违法行为起了个示范作用。以至于上行下效,违法面越来越大。
第二是,“两违”违法行为的基数大、范围广,法难责众。在上级正式发文要求治理“两违”以前,“两违”建筑已相当严重。而这些违法行为要么从未得处理,要么从未罚当其错。因此,如果按照法律再行处理时,因为涉及面太大,所以依法者忌惮“法难责众”。而如果旧的违法行为不处理,只处罚新违法者,又显然说不过去。于是,以怕上访,怕引发群体事件,要维护当地稳定为借口,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第三是,法律、法规不健全。例如我国行政强制措施法明文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应当法律授权。而土地管理法则无强制拆除执行权。因此国土执法人员对于违法占地建筑只能是依法处罚,相对人不执行时再申请法院执行。这样往往是等违法建筑建成后程序才走到法院,法院又会以行政机关故意推矛盾为由拒不受理强制执行申请,结果行政处罚成了一纸空文。
第四是,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低下。诸如执法者不懂法,执法者无视程序乱执法,执法者徇私枉法等现象在基层执法队伍中普遍存在。这就导致了不作为、乱作为等饱受群众垢病的执法乱象。
第五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到位。对于工作懒散不负责任,对于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既缺乏监督制约,又缺乏有力惩治。使得行政执法成了橡皮筋,成了菜市场,成了没有约束的法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