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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围观”聂案复查

时间: 2015-03-23来源:网络

经历两天时间阅卷后,聂树斌申诉案代理律师李树亭、陈光武已基本结束在山东高院拍照、复印卷宗的工作。在浏览、分析卷宗后,李树亭提出,聂案卷宗中或有6处签名并非聂树斌本人的签字。此外,王书金此前供述中提及的一串钥匙,并未出现在聂树斌本人的供述中。(319日《新京报》)

20141212日,最高院指令山东高院复查聂树斌案,开启了中国异地复审先河。而连日来律师阅卷过程的顺利,案卷材料公开的数量,以及允许拍照复印的范围等,均远超预期,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及代理人权利,律师也专门为此在微博上点赞山东高院。

聂案异地复查、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均体现出司法回应社会关切的诚意,也点燃了公众围观的热情,让公众对聂案有疑必查、有错必纠充满期待。

与此同时,律师阅卷也成了媒体、舆论争相围观热议的焦点,聂案程序存在严重错误,聂案存在四大疑点”—— 没有精斑、DNA检验等客观证据、侦查笔录及假口供材料缺失、聂树斌6处签名造假、强奸凶杀现场关键证物钥匙消失等,一时将聂案置于社会舆论的漩涡之中,由此而来的一些声音直指聂案就是冤案,应予平反,难免未审先判的味道。

事实上,聂案程序存在严重错误等,还仅是申诉代理律师的初步判断,且属于单方之辞,究竟是否存在严重程序问题还有待法院最终的复查结论,在此之前,舆论应恪守一份耐心和理性,做到热情围观但谨慎断言,这是对司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尊重,是对法官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信任,也可避免情绪化的民意对法官添加案外的舆论压力,影响其依法独立公正判断。

而聂案作为强奸、凶杀嫌案涉及个人隐私,依法应不公开审理,律师对外披露阅卷细节,放诸公共舆论平台热评,似为不妥。不符合不可有意无意将卷宗材料外泄的阅卷规定,也没有尊重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的案卷材料内容不得对外透露的意见,还有舆论造势之嫌。

公众之所以聚焦围观聂案复查,事实上饱含了世人对司法公正的期待。聂案复查,不仅仅是要给聂树斌及其家属一个交待,也是给社会的公平正义一个交待。对此,司法须有清醒的认知,务必公正审理、复查,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确保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各项权利,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推脱、不袒护,坚持有疑必查、有错必纠。最终重拾司法公信权威,树立人们对法律正义和依法治国的长久信心。

与此同时,在依法治国的语境下,全社会也都应树立法律意识、法治思维,理性围观聂案申诉复查,独立分析判断,审慎发言,慢下结论,尊重法院法官,尊重法律事实,不炒作不干扰,不偏听偏信,给法官一个安静、独立的办案空间,利于其依法公正审理,给社会的公平正义一个交待。


文章来源:http://7900.fyfz.cn/b/84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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