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4-09-02来源:网络
民众与职能部门产生纠纷,打官司要付行政诉讼费,由政府法制办设立的行政复议站不仅可以节省成本,还有利于化解民众与政府职能部门的矛盾。今年,北京市法制办首次将行政复议站“搬进”乡镇、街道,设立4个月来,化解行政争议29件,使得信访量降低一成。(据9月1日新华网)
将行政复议站“搬进”乡镇、街道,民众有诉求到所属乡镇和街道就可以反映,从方便群众、节省成本的角度,北京市法制办的举措无疑值得肯定。而且,以往不少地方在对待“民告官”的问题上,官一方多存在对立心态,将不服管的民众当作“刁民”,要么时时设防、处处戒备,甚至于“冷硬横推”、“慵懒散松”习气盛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严重。因此,行政复议站设到群众“家门口”,至少表明了官方重视依法行政的一种姿态。
如果官方真正愿意放下傲慢的身段,那么,除了真心诚意向群众敞开行政复议大门以外,更重要的是还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上。或许可以这么认为,民众对政府法制工作的期待不在于计较程序的繁琐与便捷,他们最大的担心是历来难破“官官相护”的官场宿命。也就是说,对很多人来说并不会十分在乎维权过程中多走点路,担心的是自己即使有理也不一定能争得过政府。从这个意义上讲,北京市尝试将行政复议站“搬进”乡镇、街道的做法,还没有达到可以沾沾自喜的地步。
考虑便民固然重要,但行政复议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化解官民争议。北京市的乡镇、街道行政复议站设立4个月来,三个站共接待行政复议来访咨询35件,牵头化解行政争议29件,其中永宁镇接待站成功向县政府法制办移交1件行政复议案件。这一组数据恰恰印证了公众社会的疑虑:行政复议并未发挥出特别明显的预期作用,只是以更加贴近民众的姿态出现。撇开行政复议站的运行成本不计,说明北京市法制办将之“搬进”乡镇、街道后,并没有使这一行政复议便民之举在解决民官纠纷方面发挥出特别明显的优势。
不过,或许民众告政府职能部门难免会心存顾虑,一些人宁愿多花费点时间和诉讼费用,也更愿意相信通过打官司的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因而对“家门口”设行政复议站并没有像政府那样充满热情,结果使之出现“剃头挑子一头热一头冷”的局面也在情理之中。显而易见,行政复议的难点也在于实质性化解官民之间的争议,即当下“民告官”存在的最大最迫切问题不是民众是否方便、信访如何减少的问题,而是在有理有据的情况下能不能告赢官——公民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切实维护的问题。
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忽略一个基本事实:民众对国家法治的需求已经从满足“温饱”转而奔向“小康”,政府不能仅仅停留于从程序设计上去取悦抚慰民众,而应该以法治国家的要求去尽量满足民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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