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5-08-25来源:网络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发后第10天,已确认牺牲天津市公安消防官兵20人,天津港消防人员48人,仍有4名公安消防人员,天津港消防人员32人失去联系 ,这是我国消防史上造成消防员伤亡最严重的一次。
此次救火行为受到了一些质疑,包括结果、程序、技术等方面。结果是外在的,最容易为人们所观察到。这次悲剧中,不仅有这么多的死亡人员,经过了这么多天,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失踪人员注定是凶多吉少,此外,还有一些受伤的消防员,这些伤员中,有的可能还会留下严重的后遗症。这次爆炸事故,消防人员的伤亡占到了大部分。面对这样的后果,人们总是不免质疑,这次消防救灾是不是存在问题?程序则是内在的,作为普通公众,可能并不十分了解消防的救灾程序。人们对于救灾程序的质疑主要是,根据不同的火情,消防救灾应当是不同的出警方式。就这一次事故而言,是否按照危化物品的火警进行出警?技术则是专业的,如果不是特别的情况,较难为外行所知晓,但在网络时代,人们也有了更多的学习方式,有了更多的方式科普消防专业知识。这次事故关于技术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对不能用水灭火的危化物品为何是用水在灭火,火情侦查跟不上的情况下就贸然行动是否存在着问题?危化物品是不是应该等到烧完在进场?消防部队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有些消防员还不到20岁,这与一些国家的消防职业化存在着差距,是否有值得学习借鉴的地方?
这些问题当然是从事后提出的,但这决不能说就是在放马后炮。面对上述的几个问题,主要有两次正面的回应。8月13日的报道《公安部:爆炸事故消防部队“处置程序是科学的”》,公安部消防局宣传官员雷进德说:“如果危难时刻我们消防部队都不去处置的话,任其发展下去不知道会造成什么样子,老百姓可以退,消防官兵只能往前冲,这是职责所在,义无反顾。当时了解有电石但不清楚详情,不是知道有电石还拿水灭这个意思,绝对不能说是用水错了。处置程序肯定是科学的,再一个,消防特勤部门是有一套严格的、科学的处置程序的,也进行过这样的演练。”8月20日的报道《天津消防局长回应指挥不当质疑:别在伤口撒盐》,针对有人讨论这次灭火指挥是不是科学的问题,天津消防局长周天说:“这个当口,不要在流血的伤口上撒盐了。殉职官兵的家属,还有躺在医院的官兵,当他们听到对‘冲向火海’的质疑时,他们心里怎么想?谁不知道危险,但国家需要、人民需要的时候,我们不挺身而出,谁挺身而出?”
这两次回应的某些方面似乎难以令人满意,主要的理由在于:
一是尊重生命不够。消防员常常在危急时刻显身手,但人们提出救火指挥是否不科学,绝不是否定消防员的英勇行为,而是在痛惜这么多宝贵生命的突然离去。以前由于生产力落后,将财产安全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草原英雄小姐妹”的事迹也曾作为一代人的榜样,在抗洪救灾中常用的口号是“人在堤在,誓与大堤共存亡”。随着社会的进步,有些观念已经在转变了,如在抗洪抢险中,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能抗就抗,抗不了就走、就转移。同样地,在消防救火中,因职责所限,人民群众的生命当然更为优先,但消防官兵也是同样的,生命安全也应该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在任何时候,都要尽可能合理地减少伤亡。
二是结论草率武断。应当说,未进行相关调查就认为现场处置程序是科学的,这与事实不符,事故造成了如此之大的伤亡,还说是科学的简直就有些匪夷所思了,能够认定为“按已有程序处置,但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情况”就已经是很不错了。通常而言,提出问题简单,就像这次事件中,单看人员重大伤亡就足以质疑这次行动,但做出结论显然应该是有理有据,并且经过充分论证,经得起检验。
三是未能正视问题。发生如此悲剧,即便是完全符合规范的,必定存在很多值得反思和改进的问题,绝不应该简单认定为处置科学了事。这些消防人员是在履行法律职责、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过程中造成了自身的重大伤亡,追究指挥人员的责任也既不符合法律的初衷,也是与一般道德观念不符的。但回避问题、不能正视问题就无法解决问题,只有反思这次救火行动,才能更好的检讨当前消防救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变我国消防员伤亡率在全世界都偏高的现状。
在与消防部门进行工作协作的过程中了解到:消防官兵成为我国和平时代最危险的兵种,每年都有不少消防官兵牺牲。从这次事故中,至少可以看出,消防出警程序可以继续完善,火灾侦查水平可以继续提高,消防器械设备可以继续改善,最重要的一点是消防救灾观念急需更新。因为敬畏生命,所以提出质疑,前车之鉴,当为后世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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