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5-01-23来源:网络
据新华网报道,中央政法委20日要求,中央政法各单位和各地政法机关今年对各类执法司法考核指标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刑事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的考核项目。坚决取消不合理的考核项目,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落实办案责任,确保干警依法办案、办好案。
执法司法体制改革又向正义迈出了一大步!
一是有利于促进公平正义、自由人权等法律目的的实现。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从繁重的考核指标中解脱出来,有助于把更多精力放在研究如何适用法律上面,更加关注每个案件是否符合正义和法律目的。
二是有利于贯彻无罪推定和防止刑讯逼供、诱供等。取消不合理的考核指标,有助于政法工作人员客观全面搜集证明违法犯罪人员无罪和有罪的证据,而不会偏倚,有利于司法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的标准来调查取证和裁量,而不是只盯住各种考核指标。
三是有利于更好的持续性的防控和打击犯罪。考核指标尽管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政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但如果不合理,极有可能导致急功近利,偏离实际,甚至为了考核指标靠前而放纵有些犯罪的扩散和积累。打击犯罪应当具有可持续性,而不是考核指标一旦完成就能松懈,所以取消不合理考核指标,以客观实际建立可持续持久有良效的考评制度十分重要。
四是有利于及时保护被害人权益,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取消不合理的考核指标排名,防止执法司法人员急功近利,避重就轻、避难就易。使老百姓反映的各种关切其利益的案件,政法人员及时关注、及时受理并采取实质性的侦查调查,有利于体现法律的及时性和必定性,使老百姓感受到政法保护其权益的看得见的效果,从而提高公信力。
五是有利于节约法律资源,提升办案质量,避免冤假错案。有些不合理的考核指标。容易导致政法人员因急功近利从而弄虚作假,容易产生冤假错案,也浪费了法律资源,忽视了办案质量。取消不合理的考核指标定能使政法人员更多的关注法律规定的标准,严谨办理案件,从提高办案质量。
当然取消不合理的考核指标,但却不意味着不再考核,必须思考如何考核,建立什么样的考核机制才能符合客观规律和实际、才能更有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才能有利于大家齐心协力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这些还是下一步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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